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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丹棱县水利局

联系地址:丹棱县齐乐镇牌坊路174号

邮政编码:620200

电话号码:028-37262439

传真号码:028-37260829

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

职能职责
职能职责

一、组织编制全县水利区域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组织有关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水旱灾害防御、水土保持、村镇供水等方面评价论证等相关工作。

二、负责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组织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拟订全县和跨乡(镇)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制度。

三、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乡(镇)及跨流域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体系建设和水利工程验收。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参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除地热水、矿泉水之外的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河流、重要水利工程防洪抗旱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和防洪论证制度,承担河流防洪和水利工程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七、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组织河湖长制工作的统筹、督促、指导、考核、监督。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县重要河流、水库、滩涂等治理和开发。负责全县河道、水库、滩涂的行政管理。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指导全县水土流失监测和综合治理工作,审核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九、负责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指导灌区建设与管理、村镇供水工程建设管理、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库安全运行、水利工程蓄水和农田灌溉工作。

十、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处理跨乡(镇)水事纠纷,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管。

十一、指导全县水利行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和科技外事、职工队伍建设、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行业职业健康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审批服务便民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发布日期:2024-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