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丹棱县水利局
联系地址:丹棱县齐乐镇牌坊路174号
邮政编码:620200
电话号码:028-37262439
传真号码:028-37260829
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028-37262439
负责文电、会务、接待、保密、档案、史志编纂、信息宣传、政务公开、目标绩效管理、督查督办、信访维稳、综合治理、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后勤保障、文件印发等机关日常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拟订机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退休人员工作。组织水利行业教育培训、职称评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承担机关党的建设、工青妇、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负责拟订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承担县级水利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和政府财务报表,编制单位政府国有资产报表。负责资金稽查、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等建议。组织开展机关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的监督检查。
承担水利系统行政审批工作,组织编制水利系统内权责清单,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处罚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行政征收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清理、备案工作。承担水利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清理和行权平台的日常运行工作,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二、规划和建设管理股(水旱灾害防御股)028-37260955
拟订全县水利综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区域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协调流域开发工作。组织水利综合统计工作。组织全县水利年度建设投资建议计划。审核全县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等前期工作。负责对重大水利建设工程实施行业监督管理。承担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事项。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利建设质量考核、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和行业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灌区建设与管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库安全运行、水利工程蓄水、农田灌溉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负责落实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防预警工作。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负责洪水影响评价审批、水旱灾害防御方面违规行为的处罚和强制。
三、水土保持股(水资源股、河湖管理股)028-37261818
负责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指导全县水土流失监测和综合治理工作,审核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水土保持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新建、改建、扩建取水工程的水资源论证工作。负责节约用水、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组织拟订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实施水资源专项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工作。承担水利法制宣传教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组织对河湖长制进行统筹、督促、指导、考核、监督。指导河湖水域及岸线的管理保护工作,指导河口管理和保护工作。指导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年度采砂方案的编制;指导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建设项目和活动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负责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