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丹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丹棱县齐乐镇七李路17号
邮政编码:620200
电话号码:028-37202114
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
(一)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
(五)负责全县的宏观质量管理。
(六)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七)研究拟定全县商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
(九)承担全县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
(十)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十一)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除食糖外的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十二)负责拟定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等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十三)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十五)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六)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
(十七)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
(十八)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
(二十)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二十一)负责全县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二十二)负责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
(二十三)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二十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
(二十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
(二十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
(二十七)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
(二十八)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
(二十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三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