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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丹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丹棱县齐乐镇七李路17号

邮政编码:620200

电话号码:028-37202114

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财务股) 联系电话:37202114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政务督办、信访、文明单位创建、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大型、综合性会议。组织编制本部门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重要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指导本系统新闻宣传工作。

拟订实施市场监管领域的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机构建设规划,承担组织开展监管技术装备、设施的技术改造,及时运用国家、省新技术、新成果为市场监管服务提供技术支撑。承担财务预决算、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制装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监管技术装备配备工作。监督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养老保险等工作。指导本系统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食品药品安全协调股) 联系电话:37207876

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和“放管服”等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承担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本部门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拟订全县市场监督管理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听证工作。负责建立市场监管协调机制。负责指导行政执法过程中法律法规规章的运用,承担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清理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本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

负责推进全县食品安全战略重大政策措施的组织实施。负责对县级有关部门、工业园区和各乡镇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进行考核、评价。负责分析预测及编制全县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报告。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行政审批股(民营经济发展综合协调股) 联系电话:37202256

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进驻县行政审批局,集中承担全县市场主体、有关组织及个人许可、审批、注册、备案等有关事项,负责广告发布登记和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协调相关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颁发有关证照。承担全县企业的档案管理和查询等工作。梳理分析全县行政许可信息和公开。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统计。

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商事制度改革、市场主体信用建设和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承担指导、监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和证照核发、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和全县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等工作。承担全县企业法人基础信息库的建立、维护工作。承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协助县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开展干部经商办企业查询工作。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全县信用分类管理、信息公示和市场主体年报工作,负责全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承担县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县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统筹协调。负责民营经济目标考核。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中央、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在非公经济组织的贯彻落实。督查民营经济工作各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全县民营经济发展调查研究,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创新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拟订实施民营企业维权的制度措施。畅通维权渠道,配合做好对民营经济合法权益的维权保护工作。指导协调配合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股 联系电话:37202315

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消费环境建设。组织指导投诉举报维权体系建设。指导消费纠纷调解,协调解决跨区域消费纠纷。承担收集、掌握、综合分析和研究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机构查办消费维权案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负责上级部门交办、有关部门转办和投诉、申诉、举报专线电话中案源材料的收集、登记、转办、上报等工作。

(五)质量监督和标准计量认证股 联系电话:37205560

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和全县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预警管理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推进品牌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宜。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负责全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和一般性工业产品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负责计量标准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建立全县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部门、企(事)业最高计量标准。负责制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商品量、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拟订标准化发展战略、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地方标准(含标准物质)的立项、编号、发布等工作,协调指导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实施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工作。推动国际标准化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管理全县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

拟订全县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的工作规则和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规范全县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市场。负责全县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认证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六)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股 联系电话:37205160

拟订特种设备安全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组织对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对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风险分析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按规定权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

(七)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37209690

负责和指导全县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及食品包装材料、容器和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消费等各环节全链条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和指导全县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食盐、酒类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食品添加剂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和指导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特殊食品相关备案管理工作。组织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承担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工作。分析掌握流通领域、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领域食品安全形势,对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开展监督检查、安全状况调查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生产流通环节食品、特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生产流通环节不合格食品、特殊食品的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生产流通环节食品、特殊食品的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工作。参与制定生产流通环节食品、特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组织排查风险隐患工作。

(八)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37207885

负责和指导全县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安全状况调查工作。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特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餐饮服务环节的不合格食品、特殊食品的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特殊食品的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工作。参与制定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特殊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组织排查风险隐患工作。

(九)药品和医疗器械及化妆品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37207880

拟订全县药品零售环节监督管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药品零售环节、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环节、化妆品经营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和分析,提出改进和完善监管制度机制的建议。承担监督和指导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使用质量管理办法、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实施,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化妆品标准、分类规则和技术指导原则。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零售环节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权限对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依权限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工作。参与制定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组织排查风险隐患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企业及医疗机构的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组织开展药物滥用监测工作。

(十)商贸流通发展股 联系电话:37202106

研究拟定我县内外贸易的相关政策、行业规划、编制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服务业相关部门协调和主要指标(含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分析工作和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省、市、县关于猪肉及边销茶等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措施,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应急调控机制,组织重要商品产销衔接。负责家政服务、住宿餐饮、洗染等居民服务业和会展业的促进与管理工作。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指导药品流通企业和茧丝绸行业发展。推进流通行业标准化、再生资源回收和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促进绿色流通。负责特色商业街区打造、“老字号”建设,推进商务诚信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拍卖、旧货流通、免税商店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民爆流通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和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贯彻落实省、市、县市场体系建设方针政策,牵头建设完善县内贸易市场规划体系。统筹推进区域城乡市场协调发展,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发展,规范大型商业项目和商业集聚区发展,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优化县域、乡(镇)、村网点布局。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衔接。推进商贸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物流加工、供应链管理等新兴业态发展。负责乡村振兴工作,推进城乡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管理直销、汽车(含报废汽车、二手车)流通行业。

承担全县对外贸易发展促进工作,抓好外贸主体队伍建设,指导开展国际贸易促进活动,推进出口品牌和出口基地建设,推动加工贸易发展。承担全县服务贸易(含服务外包)发展工作。承担全县服务贸易(含服务外包)发展和体系建设。负责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损害调查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境外投资、对外工程承包、对外劳务合作。

(十一)反不正当竞争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 联系电话:37209569

拟订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负责广告监管、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网络市场监测工作。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开展广告整治和查处广告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和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指导广告制作单位和广告行业组织。依法组织指导全县合同信用建设。

拟订、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政策和商标监督管理、专利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等行政职责。组织和指导商标、专利专用权保护工作,指导和规范专利运用。组织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产品、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和保护工作。组织指导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管,组织调处商标、专利纠纷。承担驰名商标保护工作。

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由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按照县委规定设置。

发布日期:2024-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