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依申请公开

温 馨 提 示

为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让您的申请得到及时有效回复,请首先阅读以下内容。

一、您所申请获取的信息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所指的政府信息,即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信访、投诉、举报、咨询、意见建议等事项不属于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范围,可通过县委书记/县长信箱、12345在线留言以及纪检举报等专门渠道提交相关事项或反映情况。

二、请您在正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前,通过县政府网站政策文件等栏目查看所申请的政府信息是否已经主动公开,或使用网站搜索检索。如未查询到可提出申请。

三、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办理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若您申请公开的信息为其他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请向履行该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县政府各部门(单位)职责可通过县政府网站机构职能栏目查询了解。

四、为有利于人民群众方便快捷获取政府信息,根据县政府有关职责分工,县政府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统一由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公开涉及县政府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请直接向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如: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请直接向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

五、申请公开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不需要本行政机关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六、请您正确选择“申请人信息”,如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申请的,不应以“经办人、委托人”等个人名义选择“公民”身份提出申请。请您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联系方式等事项必须真实有效(带*为必填/必选项),所需信息情况尽量描述详尽、明确,以便您及时收到反馈信息。我们会依法为您的个人资料保密!

七、政府信息公开在线申请是便民服务的一种辅助方式,由于网络传输、软件或者硬件故障等不可控原因,可能导致您提交的申请未能传输至受理机关,或者受理机关的答复未能及时送达您。若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答复,请及时联系我们(联系电话:028-37209916)。如本系统无法满足您的申请需求,请通过《丹棱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的其他方式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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