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丹棱县住建局
联系地址:丹棱县齐乐镇杨柳街80号
邮政编码:620200
电话号码:028-37202172
传真号码:028-37202172
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
县住建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政务协调、信息调研、目标考核、文电处理、对外交流、新闻宣传、文档管理及应急管理。负责全局党建、组织、人事、群团、机要、保密、财务、后勤、安全等工作。承担重要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协调。承担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全局文书档案管理,指导全县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牵头全局脱贫攻坚工作。
负责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建筑业、房地产业资质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的报建和建设项目的全过程服务。负责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负责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
负责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负责全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合同审查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诉讼相关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社会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接待、受理、转办群众来信来访。负责牵头协调处理信访稳定突出问题。负责牵头开展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负责拟订信访维稳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制度、规范、程序,负责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考核,受理违反住房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投诉和举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住房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二)住房发展与保障股。负责组织编制全县保障性住房规划、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的建设和管理。
负责全县房地产业、物业服务行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业、房地产中介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行业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的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负责组织拟订商品住宅发展规划、房地产行业机构资质标准和城镇住宅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屋产权产籍、测绘成果管理、房地产交易、物业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等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建设并管理全县房屋权属信息系统。
(三)建筑管理股(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股)。负责全县建筑业的行业发展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建设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拟订全县建筑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全县建设工程装饰装修行业、散装水泥的监管工作。指导建筑企业改革发展和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负责全县建筑市场主体、行业人员的信用体系和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工人工资发放并督促施工企业按时发放。
负责全县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勘察现场管理、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墙体材料现场核实、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的抗震设防、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指导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广应用。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地方标准、全省统一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负责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本级政府管理的建设工程造价。负责本地区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行政调解。负责本地区工程造价执业监督管理。负责施工合同管理。负责全县市政工程、房建工程和重点建筑工程招投标、招标代理活动的监督工作。
负责全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经济数据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指导全县房地产行业、建筑行业统计工作。开展行业数据收集、整理和分析预测,起草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发展的分析报告。
负责全县建筑行业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全县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负责新建、改建、扩建、拆建工程的监督管理。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检查。指挥处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有关突发事件,组织或参与重大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组织开展建设行业应急救援工作。
(四)城市建设股(公用管理股)。负责指导全县城市建设、城市综合开发工作。拟订全县城市建设的发展战略,组织开展和参与涉及城市建设和城市发展的各类规划编制工作。统筹推进公园城市建设、成眉同城发展、新型城镇化、旧城改造、新区开发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城的申报、保护工作。
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的编制、储备、申报和项目建设资金争取工作。负责制定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分解目标任务、督促项目实施和统计项目进度。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审核工作,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负责全县城市供水、排水、燃气、污水处理的行业管理。负责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燃气等城市公用事业发展和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公用事业建设标准。牵头编制丹棱县城市规划区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城市公用事业对外合作项目的引进并组织实施。
负责城市规划区杆管线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组织编制丹棱县城市规划区地下管线综合规划。负责城市规划区杆管线规划许可、挖掘许可、规划核实以及杆管线建设过程中的监督、执法工作。组织协调城市规划区杆管线新建、改建、扩建、迁移事项。指导各乡、镇杆管线建设、管理工作。
(五)村镇建设股。负责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拟订村镇建设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申报、保护、管理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重点镇、特色镇的建设。指导农房建筑风貌改造和提升工作。负责统筹村镇建设方面的相关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内部审计工作。贯彻和组织实施上级有关纪检监察工作方面的决议、决定和指示。负责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处理纪检监察工作的日常事务。负责协调处理控告、举报和违纪案件。负责对公开招标、物资采购、经费支出等实施监督。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由县住建局党组按照县委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