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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丹棱县司法局

联系地址:丹棱县北街88号

邮政编码:620200

联系电话:028—37205148

传真号码:028—37205148

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

职能职责
司法局主要职能职责

主要职能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政府性合同、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部门(单位)规范性文件报送县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乡(镇)人民政府、县级部门(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协调、监督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的选任管理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普及,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管理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八)负责并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县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能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便民化等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发布日期:2024-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