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 繁体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部门动态 -> 县公安局 -> 职能职责
县公安局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丹棱县公安局

联系地址: 丹棱县齐乐镇大雅路56号

邮政编码:620200

电话号码:028—37202837

传真号码:028—37205950

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

职能职责
公安局职能职责

县公安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法治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负责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三)组织开展侦查工作,协调或侦办全县刑事犯罪案件、国内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以及环境资源、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

(四)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协调处置全县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防火、危险化学品管理和治安保卫工作。

(五)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国籍事务,组织开展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丹棱县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或侦办道路交通领域犯罪案件。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八)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禁毒工作。

(九)负责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管理丹棱县看守所(拘留所)。

(十)开展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全县公安机关人事管理、教育训练、新闻宣传、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和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拟订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制度,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按规定权限管理和监督干部,督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中公安队伍的突出问题,查处权限范围内的违纪案件。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发布日期:2024-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