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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丹棱县公安局

联系地址: 丹棱县齐乐镇大雅路56号

邮政编码: 620200

电话号码: 028—37202837

传真号码: 028—37202837

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

职能职责
公安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3号)、《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公安部关于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县级公安机关警务运行机制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公发[2007]37号)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2007年12月7日会议纪要精神,为主动适应社会发展动态要求,不断转变公安机关职能,理顺内部关系,规范机构设置,优化警力资源,逐步建立起精干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全县公安行政管理体系,特制定丹棱县公安局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主要职责

丹棱县公安局是丹棱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治安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全县公安保卫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指示、决定和部署,组织、指挥、检查、监督全县各级公安机关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研究改革开放中公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掌握、预测敌情和社情,为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提供可靠情报,制定对策。

(三)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公安队伍的教育训练及公安宣传工作。

(四)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其他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开展禁毒、缉毒、戒毒工作;组织实施处置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

(五)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和出入境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执法制度建设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

(六)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全县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保卫组织和经济民警队伍建设。

(七)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来我县期间的安全警卫工作。

(八)组织实施对犯罪嫌疑人的看守、违法人员拘留的管理以及判处短刑期人犯的监管、改造工作。

(九)组织实施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十)组织实施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开展对易燃易爆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检查工作。

(十一)规范、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技以及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主管全县公安通讯,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县内交通、林业等部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发布日期:2024-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