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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丹棱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地址:丹棱县齐乐镇东升路211号

邮政编码:620200

电话号码:028—37202186

工作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

内设机构
丹棱县发展和改革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电话:37202186)

负责局机关人事、档案、后勤管理,综合协调工作和对外联系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息、安全、综治、卫生健康、政务公开和史志编撰等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执行;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后勤保障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二)固定资产投资股(项目股,电话:37208600)

负责全县项目收集、筛选、储备、论证、申报以及项目建设工作中的其它服务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全县重点项目、重点工程、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项目进行调度、考核、管理;负责项目库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项目前期研究和论证,储备、包装、申报重大建设项目,争取国家项目和资金;负责组织协调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参加重要会展及经济贸易技术洽谈交流活动;负责项目建设的信息发布、数据汇总、宣传报道等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参与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承担发展改革试点城镇等工作;分析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投资总规模和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房地产投资调控政策;研究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制订和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完善企业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除外)核准、备案管理办法;参与编制工业、政法、城建基础设施发展建设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转报工业、政法、环保、城建、党政机关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并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管理;负责对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活动进行预警和监测,定期对投资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承担本单位依法行政、依法治县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本单位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对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贯彻执行招投标活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使本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事项管理权;负责相关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的审查和备案,监督招标投标活动,受理相关投诉,调查违规行为;统筹监督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合同的执行情况;负责协调招标投标平台的建设和管理。

(三)国民经济综合股(经济体制改革股,电话:37202329)

负责起草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政策和地方规范性文件;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及对外开放的重大法律、法规、政策问题;负责做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调研;负责组织全局重大课题研究工作;负责跟踪分析经济运行、体制改革中重点问题和热点;负责研究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生产力布局的建议;编制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提出年度主要目标;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情况的报告;组织拟订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统筹协调拟订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参与地方经济综合性行政措施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实施和协调工作;研究财政、金融运行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产业园区拟定发展规划,协调省级开发区设立、扩区、调位工作;争取产业园区发展引导资金;争取财政性基础建设贴息资金;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现代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审批(核准、备案)、转报和监管流通、仓储、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审核、转报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和污染治理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申报清洁生产上级预算内投资项目;协调重大节能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研究提出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参与流通业和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方针政策的拟订;起草有关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政策和地方规范性文件;研究、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方面拟订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和推进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研究对外开放重大问题,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年度计划的目标和措施;指导县域经济发展和区域经济协作;组织申报借用国外贷款备选项目,指导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制订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研究区域合作的重大问题,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审核和转报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协调地区经济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问题,负责牵头推进开展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成眉同城化发展相关工作、重大政策及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研究财政收支预算,分析全县财经形势,分析政府债务增减变化;分析土地出让形势,确定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分析国有企业运行形势,确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案;研究国有企业融资,分析全县金融运行形势等工作。

(四)农村经济发展股(以工代赈办公室,电话:37209923)

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农业农村、水利和气象等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农业农村、水利和气象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并审核、转报使用财政性资金重大项目,监督检查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组织编制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生态建设重大项目;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及以工代赈部门协调,以工代赈项目检查督促、管理、验收和总结等工作;承担机关脱贫攻坚、对口帮扶、统战工作;研究制定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编制以工代赈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上报和下达以工代赈年度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限额以上以工代赈项目可研报告、实施方案和初步设计进行评估论证和审查批复;组织对限额以上以工代赈项目的竣工验收;负责以工代赈项目的管理工作和以工代赈项目的监督检查。

(五)社会发展股(信用体系股,电话37202575)

研究分析社会发展形势,综合协调社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参与社会发展相关法规的制定;统筹平衡卫生健康、文化、教育、体育、民政、档案、文物、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社会科学、社会团体、人民团体、妇女儿童等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评估其实施情况;提出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布局建议,综合平衡社会发展项目建设资金,审核社会发展领域项目并协调组织实施;审核、转报和安排财政性资金的社会发展项目;研究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拟订和协调就业、社会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以及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转报、争取国家和省财政性资金的相关建设项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负责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工交能源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行政许可股,电话37208385)

分析工业发展形势,研究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研究拟订主要工业行业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对工业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衔接交通运输行业规划和政策;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交通的建设项目,并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管理。研究提出节约资源重大问题政策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天然气长输管线及城区加气站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承担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和普法教育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工作;负责本局规范性文件审核;负责权限范围内行政许可职责,依法审批保留权限内的行政事项;负责审批权限以内的非国家投资项目立项(核准、备案)。研究提出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方向,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政策;研究提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牵头落实全县节能减排中长期目标任务和年度目标任务,并对全县的节能减排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考核和上报;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全县节能减排工作,参与编制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发展有关工作;按照审批权限,对全县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扶持发展节能降耗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的发展要求,积极申报争取全县节能环保项目、资金;负责开展全县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七)物资储备股(仓储调控股)

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宣传和贯彻工作,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管理全县国有粮食企业财务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组织实施粮食财务、会计制度;指导下属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监督制度,维护和遵守国家财经纪律;汇编财务统计报表和会计核算,指导和监督本系统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会计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和粮食政策性补贴款的管理使用工作;拟订并协调重要物资储备计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收储、动用、轮换县级储备粮的建议;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县政策性粮食购销和地方储备粮食管理;承担粮食应急保障、市场监测预警、统计工作;承担全县军队(武警)、城镇居民、灾区、库区移民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相关工作;拟订全县救灾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救灾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指导全县物资储备管理,承担相关统计工作;负责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安全储存、国有设施管理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开展新技术推广应用;承担仓储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全县粮食流通质量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工作,指导粮食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指导粮油加工业发展,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承担推动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具体工作;承担仓储设施、粮食科技、粮食产业数据统计工作。

(八)价格管理股(成本监审股)

拟订全县价格调整改革规划、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组织价格听证;监督和规范价格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承担市场价格分析、预警和实施临时价格干预;组织实施全县水、电、气、石油等各类资源价格和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境价格、工业品价格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资源价格、环境价格、工业品价格管理的原则、方法、项目和标准;承担全县有关价格审核、审批工作,协调有关价格争议;组织实施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价格、中介服务收费、房地产价格、旅游价格的法规和政策;制订列名管理的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价格、中介服务收费、房地产价格、旅游价格等服务价格;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和调整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协调有关收费争议;负责对刑事、民事、经济、行政以及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种扣押追缴、没收及纠正财务的价格鉴定;负责价格行为合法性和价格水平的合理性认证、价格纠纷调解等工作;负责全县成本工作相关政策组织实施,对列入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目录、价格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实施定价成本监审,对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成本监审;负责全县农产品成本收益调查、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核算重要商品和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利润水平。

发布日期:2024-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