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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丹棱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丹棱县齐乐大道672号

邮政编码:620200

联系电话:028-37202518

传真号码:028-37202508

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监察内审股)

负责局机关综合协调和日常运行工作。负责文电、档案、机要、保密、目标绩效管理、史志编纂等工作。组织起草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承担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宣传报道、政务督办和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和办公用品及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智力引进、专业技术等级的培训考核、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评审和聘用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退休人员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电话:028-37202518)

承担局机关党的建设、工青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对本部门行使行政权力中程序和内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审计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他经济活动动。承担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及监督工作。依法对本单位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内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开展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管理审计、经济效益审计以及重要经济事项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工作,对国家财经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安全信访股(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一队)

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按规定负责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和综合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救援处置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汽车客运站安全保卫工作。负责辖区内船舶检验工作和相关管理职责。负责全县的交通战备工作。承办县委人民武装工作委员会、县国防动员和国防教育委员会有关工作。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督查督办信访案件,协调处理群体性上访事件。牵头办理市长热线、县长信箱等交办的事项。负责依法治理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相关工作。指导、协调所属单位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稳相关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公路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开展公路路政巡查,查处损坏公路路产案件,保护公路路产;维护公路及公路渡口养护、施工作业的正常秩序;与相关部门共同依法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维护公路路权;参与公路突发应急事件处置;组织协调大件运输护送工作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公路超限运输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治超工作计划;管理超限检测站,对违反超限运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货运车辆、驾驶人、货运公司、货运源头单位等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进行查处;负责全县治超月报统计、上报、治超信息等工作;负责治超工作中的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等。负责公路路政领域的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行政检查执法职责。

(三)建设管理股(财务股)

贯彻实施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监督管理公路、水路建设项目实施及综合统计工作,维护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秩序。承担公路、水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资质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审查和交(竣)工验收。负责对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监督公路、水路建设工程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工程安全。负责督促、指导、检查危(病)桥、险路和公路安保工程等公路安全生产情况,指导编报公路危(病)桥、公路安保工程计划,并督促指导实施。指导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编报并参与督促检查计划实施情况。参与制定全县公路养护管理相关工作政策、意见和办法,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承担交通扶贫项目管理工作。承担交通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及对上争取统计工作。(电话:028-37219193)

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编制交通运输行业中长期财务规划,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承担交通专项资金筹集、监督、管理和外汇、信贷及利用外资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财务收支预、决算管理工作和国有资本、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行政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四)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

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重大政策研究,组织起草全县交通运输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牵头负责信用交通建设。指导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装备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管理交通运输执法证件。承担年度行政执法评议工作。承担交通运输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清理和行权平台的日常运行工作,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负责县行政审批局交通运输窗口的管理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审批工作以及承办相关运输证照的审核、年检工作。负责协调涉及县级相关部门并联审批事项的办理。负责做好与行政审批事项有关的统计、调研,负责提供有关交通运输行政审批的咨询服务。

(五)运输管理股(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二队)

参与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发展政策、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和公路、水路客货运输及站场、车辆维修、汽车租赁、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管理。组织协调重点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和公路、水路联合运输。承担公路、水路运输业经济运行分析,参与运输价格管理。组织监督实施城乡客运的行业管理政策、标准和规范。承担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监管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城乡客运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和环保工作。承办公路、水路运输量、燃油消耗量等调查统计上报工作。牵头组织交通运输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组织贯彻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制度。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重大科技项目、科技信息交流工作,组织重大科技成果推广工作。负责道路运政领域的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行政检查执法职责。

(六)综合规划股(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三队)

参与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公路和水路行业发展投融资政策,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和运输枢纽等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水路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承担公路、桥梁站卡设置的协调、管理等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地方交通项目建设合规性审查工作。承担公路和水路行业规划的统计及预测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

贯彻国家、省、市、县水上搜寻救助、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等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国家、省、市、县航运保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方针、政策。承担水上事故险情应急值班工作,开展水上搜寻救助和船舶污染水域应急反应工作。组织、协调和指挥本县区域内跨县范围的水上搜寻救助和船舶大面积污染水域应急反应行动,做好与相邻县水上搜寻救助及船舶大面积污染水域应急反应的协调和配合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县水上搜寻救助和船舶大面积污染水域应急反应保障机制。制定全县水上搜寻救助和船舶大面积污染水域应急反应所需专业和社会资源的组织、动员、储备和调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水上搜寻救助和船舶大面积污染水域应急反应预案、程序和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负责辖区航道运行监控与调度指挥;参与辖区航道维护性疏浚工作;负责辖区航道整治建筑物的维护管理。负责辖区航道基础数据的采集、分析、成图、上报等工作。负责辖区航道养护计划的编报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辖区航道演变分析;承担辖区航道技术服务;参与制定辖区航道技术标准、规范。负责辖区航道航标配布图的技术审核;负责航标器材的年度维修保养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交通部及省市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施工、监理和试验检测的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完成全县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协助市质监站完成全县和试验检测人员的培训、注册、资质考核和复查的申报工作。监督全县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审查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对全县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经常深入工地现场,掌握工程质量动态;监督检查施工质量,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进行试验抽检,对监督项目的隐蔽工程、主要工序和重点部位进行抽检。完成全县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交工工程的质量检测,负责全县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工程的质量鉴定,并参与监督工程的竣工验收。参与全县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全县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负责申报市、省(部)、国家级“优质”工程项目的质量初评,签署初评意见并上报。对从业单位及主要人员质量信誉进行记录,定期向市上提供信息。负责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领域的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行政检查执法职责。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由县交通运输局按照县委规定设置。

下属单位:

(七)丹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中心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3人,实有职工39人(含临聘)。主要职责:负责为县本级重大活动、会议和法定节假日的交通运力提供服务保障;为组织交通战备、应急运输车辆和人员提供服务;协助做好全县客运车辆、12吨以上重型货车联网联控工作;负责全县道路运输、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城市公交、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维修、危险货物电子运单管理等行业信息化系统的管理、使用和维护;负责全县道路运输行业政策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全县公路运输量、城乡道路客运、燃油消耗量等行业统计。(电话:028-37202756)

(八)丹棱县公路养护中心:公路养护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67人,现有职工62人。主要职能:负责全县省、县道公路日常养护、路面保洁、公路绿化和应急抢险保通。(电话:028-37202637)

(九)丹棱县地方海事中心:丹棱县县地方海事中心为参公单位,核定编制数4人,实有6人,4人借出局机关。其主要职责:承担辖区通航水域水上运输事故搜寻救助和船舶污染水域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船舶新产品、新技术、新能源以及船型标准化的科技应用研究和推广;负责水路运输市场的服务与保障工作,促进水运行业健康发展;承担辖区港口、航道技术服务等工作。(电话:028-37219190)

(十)丹棱县农村公路建设服务中心(丹棱县公路质量监测站):农村公路建设服务中心为股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3人,实有职工12人。主要职责:协助做好全县农村公路的规划编制、计划项目及资金争取落实、勘察设计审核、招投标工作和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协助做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管理、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和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协助做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管理、质量监督检查以及工程项目的交(竣)工验收;监督监理、施工单位履行合同,规范监理和施工行为,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定期发布质量监督信息通报;负责农村公路基本情况调查统计,做好对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考评;对养护、路政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协调督促养护、路政人员对农村公路进行养护、管理;对农村客运市场和建设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检测单位和人员进行行业监管及信用评价信息收集,并及时将不良行为信息报送相关部门;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内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检测数据,定期发布本行政区内工程质量动态。(电话:028-37219192)

发布日期:2023-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