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 繁体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务之窗 -> 群团部门 -> 县总工会 -> 职能职责
县总工会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丹棱县总工会

单位地址:丹棱县杨柳街可朋巷1号

邮政编码:620200

电话号码:028—37261732

传真号码:028—37261732

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

职能职责
丹棱县总工会职能职责

县总工会是全县各级工会和各产业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由中共丹棱县委领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县总工会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遵照全国总工会确定的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省、市总工会确定的工会工作任务,围绕大局,结合我县实际,指导全县工会工作。

(二)贯彻执行全国总工会、 省总工会、市总工会和县总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依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

(三)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依照法律和章程,指导全县各级工会的自身建设和改革,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不断完善工会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平等协商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

(五)协助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党组(党委)管理乡镇一级工会和县级产业工会的领导班子;研究制订工会干部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承担企事业单位及乡镇以上工会的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受县政府委托,承担本县全国、省、市级劳动模范的推荐、管理工作;负责全国和省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管理工作。

(七) 负责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加强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民主、法制、纪律教育以及科学、文化、技术教育,组织职工开展文体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与科学文化素质,培养和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八)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审查、 审计工作;管理工会的固定资产;指导各级工会加强财产管理。    

(九)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发布日期:2024-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