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丹棱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在受理点获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也可在丹棱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cdl.gov.cn) 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向制作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若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答复,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28—37209916)
(二)《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申请流程
(四)收费标准
本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税〔2021〕2号)的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主办单位:丹棱县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丹棱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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