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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0230324002 | ||
标 题 | 何场社区思蒙河流域可否种植果树 | ||
性 别 | 女 | ||
地 址 | 何场社* | ||
写信时间 | 2023年03月24日 | ||
信件内容 | 领导,我想请问一下何场社区会灵一组,思蒙河坝两边会不会规划水稻种植?家里小农经济,想要栽种一些果树,但是一直怕刚栽了果树就规划水稻种植。故向领导请示,是否有规划种植水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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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部门 | 县行政审批局 |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的诉求已收悉,经县农业农村局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的规定,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均不能用于种果树。若还有疑问,可拨打电话028—3720286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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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23年0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