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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10703002
标    题 关于经营许可
写信时间 2021年07月3日
信件内容
领导你好:
     目前政策中的证照分离,我们想做个预包装的食品备案,具体需要什么资料和手续呢?谢谢。如果政策丹棱未启动,请问下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网络)需要哪些资料和手续呢?感谢领导百忙之中解答。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部门 县行政审批局
回复内容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问题。根据2021429日修正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规定,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目前,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尚未出台关于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管理的规定要求。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待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管理的规定要求出台后,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备案。

关于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含网络经营)问题。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规定,从事食品销售(含网络经营),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4.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若还有疑问,可拨打电话0283720456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处理时间 2021年0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