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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号 | 20170715001 | ||
标 题 | 养鸡有没有什么惠民政策 | ||
写信时间 | 2017年07月15日 | ||
信件内容 | 养鸡需要达到什么规模和条件才能申请政府补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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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部门 | 县行政审批局 | ||
回复内容 | 同志:您好!县党务政务服务热线商县畜牧局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享受政府补贴的规模养鸡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养鸡场所在地址属宜养区,规模达到600平方米以上。 2.建设用地需按设施农地备案(由乡镇人民政府国土所办理)。 3.具备按“按三二一”模式进行畜禽粪污处理相关设施设备。 4.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的相关动物疫病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5.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向当地村组申报并取得村组同意,同时报乡镇畜牧兽医站备案。待上级有相关项目下达时,其所在地址在项目规定的实施范围内,并达到项目规定实施条件即可申报享受。 如您还有疑问,可致电丹棱县畜牧局37202294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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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时间 | 2017年0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