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14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日期: | 2016-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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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丹棱县委关于熊明同志任职的通知
中共丹棱县委关于熊明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各单位、部门党组(党委):
接市委《关于熊明同志任职的通知》(眉委〔2016〕172号),市委同意:熊 明同志任中共丹棱县委委员、常委,挂职时间1年。
中共丹棱县委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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