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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17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7-11-01
发布机构: 文号:
关于沈巍、黄方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各单位、部门党组(党委):

经2017年10月9日县委十四届28次常委会会议研究,

决定:

沈巍同志任县教育体育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刘辉同志任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黄方泉同志保留正科级领导待遇;

杨旭同志保留正科级领导待遇;

付建雄同志保留副科级领导待遇。

免去:

黄方泉同志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职务;

岳浩云同志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职务;

付建雄同志县公安局党委委员职务;

李鸿剑同志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职务。

中共丹棱县委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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