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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1710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7-10-13
发布机构: 文号:
中共丹棱县委关于李小辉、邹昆杰2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各单位、部门党组(党委):

经2017年8月11日县委十四届第23次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李小辉同志任张场镇党委委员、副书记,挂职时间2年。

免去:

邹昆杰同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巡逻中队指导员职务。

中共丹棱县委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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