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70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日期: | 2017-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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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君福、何文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丹棱县人民政府关于吉君福、何文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部门:
丹棱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吉君福同志任县投资促进委员会主任;
万 节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丁圆胜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泽会同志任县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宋进宁同志任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棱县分中心主任;
代丽辉同志任县监察局第一监察分局监察员(试用期一年);
朱 晶同志任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经济检查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陈 珊同志任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城北工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黄朝敏同志任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城区工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进敏同志任县政府应急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继红同志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免去:
何文华同志县投资促进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彬雁同志县政府督查室主任职务;
殷 花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宿 航同志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黎云齐同志县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张永慧同志县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丹棱县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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