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87920708/dlxbgs/2024-0077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日期: | 2024-08-29 |
发布机构: | 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丹棱府人〔2024〕5号 |
丹棱县人民政府关于杨鸿、叶晓梅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丹棱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单位):
经2024年8月22日丹棱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杨 鸿同志为丹棱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唐 铭同志为丹棱县司法局副局长;
钟 伟同志为丹棱县司法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关鑫维同志为丹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 炅同志为丹棱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宋子华同志为丹棱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
崔睿娟同志为丹棱县审计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赵旭栋同志为丹棱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梁 琪同志为丹棱县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 周同志为丹棱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叶晓梅同志丹棱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宋子华同志丹棱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唐 铭同志丹棱县司法局杨场司法所所长职务;
彭虹桥同志丹棱县乡村振兴中心主任职务;
周 杨同志丹棱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挂职期满);
顾海涛同志丹棱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欣凌同志挂职期满,因机构改革原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敖治龙同志丹棱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丹棱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7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