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 繁体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人事任免 -> 正文
索引号: 1487920708/dlxbgs/2024-0077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8-29
发布机构: 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丹棱府人〔2024〕5号
丹棱县人民政府关于杨鸿、叶晓梅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丹棱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单位):

经2024年8月22日丹棱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杨 鸿同志为丹棱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唐 铭同志为丹棱县司法局副局长;

钟 伟同志为丹棱县司法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关鑫维同志为丹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 炅同志为丹棱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宋子华同志为丹棱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

崔睿娟同志为丹棱县审计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赵旭栋同志为丹棱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梁 琪同志为丹棱县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 周同志为丹棱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叶晓梅同志丹棱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宋子华同志丹棱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唐 铭同志丹棱县司法局杨场司法所所长职务;

彭虹桥同志丹棱县乡村振兴中心主任职务;

周 杨同志丹棱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挂职期满);

顾海涛同志丹棱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欣凌同志挂职期满,因机构改革原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敖治龙同志丹棱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丹棱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7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