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87920708/dlxbgs/2022-0126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日期: | 2022-07-22 |
发布机构: | 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丹棱府人〔2022〕8号 |
丹棱县人民政府关于刘彦汐、胡剑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丹棱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单位):
经2022年7月20日丹棱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刘彦汐同志为四川丹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廖 燃同志为丹棱县公安局仁美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商 运同志为丹棱县公安局张场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胡 剑同志丹棱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
丹棱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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