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87920708/dlxbgs/2022-0103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日期: | 2022-06-30 |
发布机构: | 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丹棱府人〔2022〕7号 |
丹棱县人民政府关于何迎春、王泽敏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丹棱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单位):
经2022年6月29日丹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决定:
任命:
何迎春同志任丹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庹 立同志任丹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免去:
王泽敏同志丹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何迎春同志丹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丹棱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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