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487920708/rsj/2025-0016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日期: | 2025-11-07 |
| 发布机构: | 丹棱县人社局 | 文号: | |||
根据《中共丹棱县委组织部 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下半年丹棱县公开引进优秀人才的公告》规定,现将2025年下半年丹棱县公开引进优秀人才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及地点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
三、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署名的两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携带体检费(500元左右现金,由医院收取)。
(二)凡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三)请有听力障碍的考生自行配备适合的助听装置。
(四)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详见附件2,遵照执行。
五、本公告由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8-37206526。
附件【附件2:体检须知.doc】附件【附件1:2025年下半年丹棱县公开引进优秀人才体检名单.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