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87920708/dlxbgs/2024-0053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日期: | 2024-06-28 |
发布机构: | 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丹棱府办发〔2024〕8号 |
丹棱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眉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编制形成了《丹棱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具体承办部门(单位)按照《眉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草案起草工作,按时完成决策事项。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眉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各具体承办部门(单位)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三、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后,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等渠道公布、解读。
四、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工作,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印证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附件:丹棱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7日
附件
丹棱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起草单位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类型 |
履行程序要求 |
1 |
县农业农村局 |
丹棱县“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25年) |
规划类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 |
县农业农村局 |
丹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
规划类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3 |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丹棱县中心城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
规划类 |
公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