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87920708/dlxbgs/2022-008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日期: | 2022-10-25 |
发布机构: | 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丹棱府办函〔2022〕26号 |
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棱县公平竞争审查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丹棱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丹棱县公平竞争审查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5日
丹棱县公平竞争审查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和《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公平竞争审查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眉府办字〔2022〕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市场竞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维护统一公平的竞争制度,保障经济发展,经县政府同意,建立丹棱县公平竞争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成员名单
召集人:黄琴波 县政府副县长
副召集人:李开鹏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何光华 县招投标服务中心主任
郑 巍 县经信局副局长
杨成程 县教体局副局长
余 波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天明 县民政局副局长
马 萍 县司法局副局长
郑 勇 县财政局副局长
彭映松 县人社局副局长
程瑞雄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 攀 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何 勇 县住建局总工程师
邱琼霞 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
瞿若焱 县水利局副局长
古维芬 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骆 元 县文广旅局副局长
朱雪姣 县卫健局副局长
熊智慧 县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 力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明惠 县投资服务中心主任
彭利强 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敖治龙 县医保局副局长
贾 明 人民银行洪雅支行副行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二、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全县市场竞争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
(二)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统筹推进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县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制度不断完善,协调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加大对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普及的力度,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职责,强化对不正当竞争热点问题和典型违法活动的查处,研究解决辖区内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会议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根据需要提请召开联席会。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召集人或委托的副召集人可根据需要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列席讨论。联络员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持召开,未经召集人同意不得请假。
联席会议结果以纪要形式明确,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部门并抄报县政府,重大事项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深入研究公平竞争审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在制定或牵头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时,要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未经审查不得出台,统筹协调抓好主管行业不正当竞争问题的治理。
联席会议受理辖区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研究后指派办理单位,并可通过函件的形式,向相关单位提出调整或废除违背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政策措施的建议,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县市场监管局要牵头推动联席会议各项工作的开展,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