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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87920708/dlxbgs/2022-005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08-18
发布机构: 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丹棱府办发〔2022〕20号
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棱县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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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丹棱县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7日

丹棱县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川办发〔2017〕5号)、《关于印发眉山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眉府办发〔2017〕6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关于下达2022年和2023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任务的通知》(眉市发改价格〔2021〕315号)文件要求,为有序推进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配套完善灌排和供水计量工程体系,分灌区、分区域、分步骤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使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维护成本水平;深化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构建可持续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大力提升农业用水效率,优化农业种植结构,促进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到2023年全县基本完成改革任务。

二、实施步骤

按照《关于下达2022年和2023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任务的通知》(眉市发改价格〔2021〕315号)文件要求,力争2022年—2023年2年时间完成15.36万亩改革任务,其中,2022年完成10.27万亩改革任务;2023年完成5.09万亩改革任务。

三、改革任务

(一)加快工程配套设施建设。统筹整合各类涉农涉水项目,切实加大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和计量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建成工程完好、配套齐全的灌排工程体系。新建、改扩建农田水利渠系工程同步配套建设计量设施,尚未配备计量设施的已建工程按照整合连片的原则加快计量设施建设和改造。合理划分、细化供用水计量单元,因地制宜设置计量设施,实现每个计量单元的计划、计量供用水。

(二)建立农业水权制度。以县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结合灌溉用水定额、灌溉面积、渠道水利用系数、种植结构等因素,逐步把供用水指标细化量化分解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户等用水主体,明确其水权,实行总量控制。探索建立农业用水水权回购和转让机制,鼓励用户转让节水量,政府或其授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灌区管理单位可予以回购,在满足区域内农业用水的前提下,推行节水量跨区域、跨行业转让。

(三)创新终端用水管理方式。深化全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明晰农田水利设施产权,落实管护责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鼓励发展农民用水自治、专业化服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用户共同参与等多种形式的终端用水管理模式,推行“计量供水、配水到户、收费到户、开票到户”的水费计收办法,健全水价、水量、水费“三公开”制度。

(四)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一是探索定价管理形式。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农业水价原则上执行政府定价,具备条件的可由供需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有利于促进节水、保障工程良性运行和农业生产发展的原则协商定价;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和小型灌区农业水价,逐步推行协商定价。加强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在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原则下,综合考虑供水成本、水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用户承受能力等,逐步达到运行维护成本。合理制定供水工程骨干工程、末级渠系各环节水价并适时调整。县域内农业用水条件、工程状况相近的毗邻区域,加强沟通衔接,要让水价尽可能统一。二是探索实行分类水价,区别粮油作物、经济作物和养殖业等用水类型并制定不同价格,用水量大或附加值高的经济作物、养殖业用水价格适当高于其他用水类型价格。三是逐步推行分档水价。适时实行农业用水定额管理及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有条件的情况下可实施基本水价加计量水价的两部制水价制度;积极推行季节水价制度,干旱年计量水价实行适当上浮。

(五)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在完善水价形成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与节水成效、调价幅度、财力状况相匹配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明确对象、方式、环节、标准、程序以及资金使用管理等,重点补贴种粮农民定额内用水,补贴标准根据定额内用水成本与运行维护成本的差额确定,对于超定额用水部分不予以补贴。建立农业用水节水奖励机制,对采取节水措施、调整种植结构节水的规模经营主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农户给予奖励。多渠道筹集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统筹财政安排的有关奖补资金,用于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加强补贴资金绩效管理。全县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投入要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极性高、工作有成效的乡镇倾斜。

(六)加强农业用水需求管理。稳定粮食产量和产能,建立与区域水资源和气候条件相匹配的农业种植结构与种植制度。大力推广管灌、滴灌等高效灌溉节水技术,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集成发展水肥一体化、水肥药一体化技术,积极推广农机农艺相结合的深松整地、覆盖保墒等措施,提升天然降水利用效率。开展节水农业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学用水技术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丹棱县总河长办公室下设立丹棱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水利工作副县长任组长,县水利局主要和分管负责同志,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统一组织协调全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统筹协调改革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落实推进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二)强化协调配合。发改、财政、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职,强化协调配合。发改部门负责核定供水价格、制定差别水价政策等;财政部门负责研究落实农业水价财政补贴政策和资金管理;水利部门负责国管工程渠系和配套计量设施建设、明晰农业水权、用水合作组织建设等;农业部门负责种植结构调整、推广农业节水措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渠系和配套计量设施建设等。

(三)创新投入机制。以农田水利建设相关内容规划为依据,依法依规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多方面、多形式筹集资金,加快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和计量设施建设,完善灌排工程体系建设,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创造良好的工程基础条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鼓励和引导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筹劳筹资等方式参与农田水利建设。

(四)强化宣传引导。相关部门、各乡镇要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政策解读,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落实对用水主体的培训,引导用水农户树立节水观念、增强节水意识,保障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平稳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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