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87920708/dlxbgs/2022-0129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日期: | 2022-07-27 |
发布机构: | 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丹棱府办函〔2022〕19号 |
丹棱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单位):
《关于做好“十四五”时期“转企升规”工作的通知》已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5日
关于做好“十四五”时期“转企升规”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及省政府“转企升规”工作要求,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市委五届二次全会、全市“转企升规”工作会议等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积极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持续挖掘经济增长点,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做好“十四五”时期“个转企、小升规”(以下简称“转企升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主体自愿、分步推进的原则,坚持“规划一批、引导一批、培育一批”的工作思路,瞄定目标应转尽转、应升尽升,突出我县产业优势,重点支持发展空间大、效益好的工业、建筑业、农业、服务业等行业企业、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确保摸排到位、宣传到位、服务到位、举措到位、指标到位“五个到位”。
二、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5年末,全县累计新增规模以上企业100户,其中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1户、限额以上商贸服务业单位40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1户、新入统建筑业企业8户;农业产业化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达到13户以上;力争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的达到68户以上。
三、工作举措
(一)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转企升规”工作,建立乡镇、园区、部门、协会“齐抓共管、四位一体”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坚持主动上门、靠前服务,建立“一企一人”工作负责制落实专人指导“转企升规”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持续组织开展“转企升规”专题培训,提升业务工作能力水平,形成共同支持和帮扶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实现“转企升规”发展的良好氛围。(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丹棱经开区、各乡镇、县统计局、县税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打造重点企业培育库。围绕一二三产业及工业、建筑业、服务业、农业四大细分产业体系,分行业建立“转企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实时监测企业培育情况,加强部门数据共享和应用,精准帮扶培育企业,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升规入统。将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和税务部门核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作为“个转企”重点培育对象并支持转型为企业。(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丹棱经开区、各乡镇、县统计局、县税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财税政策扶持。积极争取省市“转企升规”激励资金,出台县级“转企升规”扶持政策,统筹安排县级工业、科技等相关领域资金,激励资金要根据“转企升规”企业数量、财政投入、新增经济贡献等因素合理分配,重点支持“转企升规”工作,强化奖补政策对“转企升规”正向激励作用;争取和利用好市应急周转资金、市县工业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支持。依法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扶持。(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牵头,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金融服务支持。持续开展金政企“一对一、面对面”金融服务工作,一季度一对接。督促银行机构优化信贷流程,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贷时间,用好政府工业与乡村振兴风险补偿金等财政金融互动政策。指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普惠小微贷款的投放力度,确保全县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同比增速不低于20%。积极推动利率市场化,落实小微企业减税降费等政策。(县国资金融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人行洪雅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生产要素供给。用好电力优惠政策,全力保障重点培育企业和新“转企升规”企业生产用水、用电、用气。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和标准化厂房建设,新“转企升规”企业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优先安排用地指标,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土地历史遗留问题。搭建校企合作平台、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和交易平台,举办各类人才培训活动,支持本地职业院校为优势产业和“转企升规”企业培养技术人才。加大缓交社保、创业贷款补贴、就业补贴等援企稳岗支持力度,鼓励稳定就业。(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建立完善“规升巨”企业培育库,选择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按照“3+1”产业发展方向,以及细分领域居于前列的企业作为培育对象,建立1亿、5亿、10亿“小巨人”企业培育库。引导创新型、科技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按照高端化、智能化、特色化、绿色化发展目标向各类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转型。实施重点工业企业研发(R&D)全覆盖行动,确保R&D投入年均增长15%以上。引导国省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平台建设。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鼓励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等。(县经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改革,建立部门间协同机制,加强数据共享应用,优化变更注册流程,设立“转企升规”绿色通道,指定专人提供协同代办服务,根据“转企升规”企业具体情况,做好政策解读、业务指导等综合咨询服务,协助“转企升规”企业准备申报材料、协调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进行全流程跟踪、协调、督办,简化各类证照变更、税收申报手续和流程,免收变更费用。鼓励引导各类人才到重点培育企业和新“转企升规”企业就业,在人才落户、子女就学、社保医疗、住房等方面给予支持,建立企业长效服务机制,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经信局、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分管县领导具体推进的工作机制,分行业统筹调度、指导推动。“个转企”工作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小升规”工作由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按分管领域分别牵头负责;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培育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二)强化宣传引导。加强“转企升规”法律法规、财税政策、惠企措施的宣传,普及“转企升规”红利。大力推广“转企升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发挥创新型企业家和领军人才的榜样力量,增强“转企升规”企业的获得感、荣誉感,进一步激发企业内生动力。畅通纾困解难通道,协助市场主体解决疑难问题,提振市场主体“转企升规”信心。
(三)强化检查考核。各行业主管部门分行业开展监督检查,县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转企升规”工作,加强“十四五”时期“转企升规”工作的目标绩效管理,实行专项督查、季度通报。县统计局加强“转企升规”工作的运行监测、数据核实、统计分析、预测预警、市场监控和风险防范。
附件:1. “十四五”时期“转企升规”目标任务分解表
(按行业分)
2.“十四五”时期“个转企”工作方案
3.“十四五”服务业升规入统工作方案
4.“十四五”工业“小升规”工作方案
5.“十四五”建筑业升规入统工作方案
6.“十四五”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培育工作方案
附件【附件1“十四五”时期“转企升规”目标任务分解表.doc】
附件【附件2“十四五”时期“个转企”工作方案.doc】
附件【附件4“十四五”工业“小升规”工作方案.doc】
附件【附件5“十四五”建筑业升规入统工作方案.doc】
附件【附件6“十四五”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培育.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