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87920708/dlxbgs/2021-006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日期: | 2021-04-22 |
发布机构: | 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丹棱府办发〔2021〕11号 |
丹棱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丹棱县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2021—2023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
丹棱县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实施方案(2021—2023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高品质宜居地的工作要求,按照《关于印发〈眉山市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眉府办〔2021〕3号)要求,加快补齐城镇生活污水设施短板,强化弱项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推进长江经济带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要求,加快解决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收集处理能力、监督管理水平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完善环境基础设施,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促进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推进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处置。到2023年底,县城污水处理设施能力基本满足生活污水处理需求,所有建制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市政雨污管网混错接改造、修复改造及建制镇污水支线管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生活污水收集效能明显提升,力争丹棱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达到85mg/L,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站进水化学需氧量(COD)达到100mg/L;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建制镇达到80%;县城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
(二)健全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系统。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体系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深度融合。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95%以上,乡镇及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实现全覆盖。
三、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
(一)科学编制城镇生活污水设施建设规划。坚持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将城镇生活污水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合理确定处理规模,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并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备案。(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丹棱经开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局、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
(二)加快补齐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短板。将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作为近期补短板的重中之重,加快推进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快消除管网空白区。有序实施城镇排水老旧破损管网改造修复,加强支线管网和出户管的连接建设;加快实施混错接、漏接、老旧破损(渗漏)管网更新修复,提升污水收集效能。针对部分建制镇污水处理站进水量小、化学需氧量(COD)浓度低于100mg/L的情况,全面开展“挤外水”“查漏洞”工作,全面摸排管网,在2021年4月底前制定“一站一措施”,提出工程解决措施,加快补齐建制镇污水管网收集短板;加大乡镇污水管网建设资金投入,下大力解决好乡镇入户管网“最后一百米”的问题,确保建制镇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丹棱经开区、各乡镇、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局、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综合执法局)
(三)强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按照《眉山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两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1年)》要求,因地制宜开展合流制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对现有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COD)浓度低于100mg/L,要围绕服务片区管网开展“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加快开展县城市政污水管网排查检测和修复改造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市政排水管网定期排查检测制度,建立完善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2021年12月底前,完成首轮县城市政污水管网专项排查检测,力争用三年时间,完成全部县城老旧破损污水管网修复改造,提高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加强污水管网建设质量提升,加快淘汰砖砌井,推行成品混凝土或成品检查井,市政污水主管道优先采用球墨铸铁管、承插橡胶圈接口钢筋混凝土管等管材。按照《四川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规定,严格落实新建小区雨污分流,市政污水管网覆盖的区域内不得新建化粪池。以老旧小区改造为契机,加快开展现有小区化粪池去功能改造,将现有化粪池改造为沉淀拦渣池,由物业企业加强管理和定期疏通清掏。加大排水许可执法检查,住建部门要定期会同经信、生态环境、水利、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深基坑施工降水、农灌水等进入市政管网检查和整治,杜绝“清水”进入市政污水收集管网。(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丹棱经开区、各乡镇、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局、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综合执法局)
(四)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建设。按照因地制宜、查漏补缺、有序建设、适度超前的原则,统筹考虑城镇人口容量和分布,科学确定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的布局和规模,严防污水溢流下河,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要实现“双电源”保障,建制镇要实现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保障。(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丹棱经开区、各乡镇、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局、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
(五)加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按照《眉山市城镇生活污泥处理厂污泥处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2021年底前,城镇生活污泥全部集中进行干化焚烧无害化处置。严格污泥处置转运管理,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营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监督。到2023年,丹棱县城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建制镇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县住建局、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丹棱经开区、各乡镇、县财政局、县水利局)
(六)加强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按照“优水优用、就近利用、就地循环”的原则,进一步拓宽再生水使用范围。加快推进丹棱县1万吨/日的再生水设施建设,做好河道生态补水和循环利用。力争到2023年底,丹棱县城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丹棱经开区、各乡镇、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
(七)加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充分利用好眉山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运行监管平台,加强对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远程监管。督导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企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进出水质(含BOD)开展1次/月的抽检,并将抽检结果及时报送县住建局,县住建局按照1次/季度对进出水质(含BOD)进行抽检。加强污水处理运营考核付费管理,强化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绩效考核,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达标排放。(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丹棱经开区、各乡镇、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
(八)健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专业运维。积极推行生活污水处理厂、管网与河湖水体联动的“厂—网—河”一体专业运行维护机制,推进建制镇优先实行“厂—网”一体化运行。整合推进县城与建制镇污水处理厂运营企业一体化、专业化运行管理。建立健全废(污)水接入管理制度,严禁处理不达标的废(污)水进入市政管网。(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丹棱经开区、各乡镇、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
四、扎实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
(一)推行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业公司运营管理。坚持“区域统筹、共建共享、城乡一体”原则,全面摸清生活垃圾产生的种类、数量及区域分布情况。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继续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外包给第三方公司经营管理模式,城乡垃圾统一收运到眉山市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丹棱经开区、各乡镇、县财政局)
(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按照“适度超前、循序渐进”原则,以“全过程分类”为目标,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网络,统筹推进收集点和中转(压缩)站新(改)建项目建设,配套完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设施设备。探索直收直运模式,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和运输环节“二次污染”。到2022年底,完成齐乐镇、仁美镇、杨场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齐乐镇、仁美镇、杨场镇、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
(三)加快厨余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厨余垃圾收运系统,结合厨余垃圾产生量及其分布情况,合理配置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和收运车辆,统一收集转运至眉山市餐厨垃圾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理。(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配合单位:各乡镇、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管局)
(四)持续推进存量垃圾治理。全面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任务,结合“农村清洁行动”,加强垃圾规范化收运处置,避免形成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各乡镇、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执法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下设县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专项工作小组,由分管住建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住建、发改、经信、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综合执法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新三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考核等。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兼任。
(二)统筹协调配合。进一步发挥好各级河长制的作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及时发现问题共同协助处置。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全力配合,积极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多措并举、高效有力的协调推进机制。县发改局、眉山市丹棱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要积极向上争取相关专项资金,完善配套政策。县财政局要做好经费保障,加大污水管网、垃圾处理项目财政资金保障。县自然资源局要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用地列入城市黄线保护范围,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加以落实,及时保障用地需求。县经信局要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电力保障,优化用电价格。县水利局要科学调蓄丹棱河水位,防止河水倒灌入管。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要开通项目建设绿色通道,保障项目审批高效,顺利推进。
(三)加强资金保障。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统筹用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试点、水环境治理、智慧城市建设、中心镇发展等各类资金,建立完善项目库,深化项目前期工作,积极推进生活污水垃圾设施建设。按照补偿污水处理、管网维护、垃圾处置设施正常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完善政府和居民共担的费用保障机制。统筹污水垃圾处理费和财政“兜底”补贴,保障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正常运营。
(四)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监督管理,防止出现“晒太阳”或处理“清水”、私自停用的现象发生,加大综合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污水偷排、污泥乱倒、垃圾乱放、渗滤液直排、设施闲置等问题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建立健全定期巡查、公共监督、进展通报、情况反馈、挂牌督办、考核问责等工作制度,鼓励公众、媒体参与监督,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各种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违法行为,确保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三年推进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丹棱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目标分解表
2.丹棱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项目计划表
3.丹棱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三年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4.丹棱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项目计划表
附件1 丹棱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目标分解表
序号 |
主要指标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备注 |
|||||
一、生活污水处理厂(站)数量(座) |
|||||||||||
1 |
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数量(座) |
2 |
2 |
2 |
2 |
||||||
2 |
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数量(座)及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 |
4 |
100% |
4 |
100% |
4 |
100% |
4 |
100% |
||
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万立方米/日) |
|||||||||||
3 |
县城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万立方米/日) |
1.3 |
1.3 |
1.3 |
1.3 |
||||||
4 |
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万立方米/日) |
0.12 |
0.12 |
0.12 |
0.12 |
||||||
三、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率(%) |
60 |
70 |
80 |
90 |
|||||||
四、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目标(mg/L) |
|||||||||||
5 |
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目标(mg/L) |
/ |
70 |
80 |
85 |
||||||
五、污水处理率(%) |
|||||||||||
6 |
县城污水处理率(%) |
92 |
93 |
94 |
95 |
||||||
7 |
建制镇污水处理率(%) |
70 |
75 |
75 |
80 |
||||||
六、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 |
|||||||||||
8 |
县城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 |
85 |
85 |
85 |
90 |
||||||
9 |
建制镇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 |
70 |
75 |
78 |
80 |
||||||
七、再生水利用率(%) |
|||||||||||
10 |
县城再生水利用率(%) |
12 |
20 |
25 |
30 |
||||||
八、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
|||||||||||
11 |
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的消除比例(%) |
100 |
100 |
100 |
100 |
||||||
12 |
城市建成区消除生活污水直排口数量(个) |
6 |
6 |
6 |
6 |
||||||
13 |
城市建成区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面积(平方公里) |
0.5 |
0.5 |
0.5 |
0.5 |
||||||
1.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具有污水处理能力的建制镇个数/建制镇总数。其中具有污水处理能力的建制镇个数既包括建有污水处理设施,也包括通过修建管网纳入城市、园区或其他镇处理。2.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率:正常运行的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数量占已建成的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数量的比例。 |
|||||||||||
附件2丹棱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项目计划表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属污水处理厂名称 |
规模或建设内容 |
总投资(万元) |
主管 部门 |
所在 流域 |
项目 状态 |
计划开工时间(年/月) |
计划竣工时间(年/月) |
目标任务推进计划 |
备注 |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
小计 |
政府投资 |
地方自筹 |
社会资本 |
计划完成率(%) |
计划投资完成额(万元) |
计划完成率(%) |
计划投资完成额(万元) |
计划完成率(%) |
计划投资完成额(万元) |
|||||||||
丹棱县中水回用项目 |
丹棱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 |
1 |
3000 |
3000 |
县住建局 |
岷江 |
施工中 |
2020.09 |
2021.12 |
50% |
1500 |
50% |
1500 |
附件3 丹棱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三年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主要指标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备注 |
||||
1.通过厨余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进行处理的厨余垃圾的数量占厨余垃圾清运量比例(%) |
35 |
40 |
100 |
100 |
|||||
2.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
3.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覆盖乡镇个数(个) |
5 |
5 |
5 |
5 |
100 |
67 |
100 |
||
4.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覆盖行政村个数(个) |
50 |
50 |
50 |
50 |
全域覆盖(其中15个社区) |
100 |
1050 |
100 |
|
5.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覆盖自然村个数(个) |
357 |
357 |
357 |
357 |
全域覆盖 |
100 |
10469 |
100 |
附件4 丹棱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项目计划表
项目类型项目 名称 |
规模 |
总投资(万元) |
项目 状态 |
主管 部门 |
所在 流域 |
开工时间(年/月) |
竣工时间(年/月) |
目标任务推进计划 |
备注 |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
小计 |
政府投资 |
地方自筹 |
社会资本 |
计划完成率(%) |
计划投资完成额(万元) |
计划完成率(%) |
计划投资完成额(万元) |
计划完成率(%) |
计划投资完成额(万元) |
||||||||
丹棱县杨场镇等4个乡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 |
40 |
2000 |
2000 |
0 |
0 |
方案论证 |
丹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其他 |
2020.08 |
2021.12 |
60 |
1200 |
40 |
800 |
修建3个花园式垃圾分类中转站、配齐4个乡镇垃圾分类转运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