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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87920708/dlxbgs/2021-0025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1-02-09
发布机构: 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丹棱府办发〔2021〕6号
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棱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奋力实​现2021年“开门红”十条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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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经开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单位):

《丹棱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奋力实现2021年“开门红”十条措施》已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9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9日

丹棱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奋力实现2021年“开门红”十条措施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7部门《关于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做好稳岗留工,实现“开门红”,制定以下十条措施。

一、助力农业增效(100万元以内)

(一)鼓励农产品销售。支持全县各类经营主体(含个人)利用各大电商平台、微平台、自媒体(含微商)销售农产品。一季度实际成交金额达到100万元给予基础奖励0.5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万元,奖励0.1万元。对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3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的,同时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的突出贡献奖。该项奖励为单项奖励。

(二)生猪保险补助。2月18日至6月30日期间,对县域内规模和适度规模养殖场新增能繁母猪、育肥猪购买生猪保险进行补助。其中:新增能繁母猪6至100头,按15元/头补助,101头以上,按10元/头补助;新增商品猪51至500头,按7元/头补助,501头以上,按5元/头补助;对每个养殖场实行阶梯补助方式。

二、支持工业加速(150万元以内)

(三)春节加班补助。对全县春节期间(2月11日—17日)“不停产、晚停产、早开工”正常生产的工业企业,按企业职工实际上班人数给予企业定额春节加班补助。每天在岗职工在30人以下的给予2万元春节加班补助;31至50人的给予3万元春节加班补助;51人至100人的给予5万元春节加班补助;101人以上的给予8万元春节加班补助。

(四)融资贴息补助。对2021年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长15%以上,有市场、有订单,且不亏损的工业企业,给予新增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和票据贴现费用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10万元。

(五)工业用电补助。对2021年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长15%以上,2021年一季度较去年同期新增工业用电量10%以上,给予一次性新增电费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10万元。

(六)工业用气补助。对2021年一季度产值同比增长15%以上,2021年一季度较去年同期新增工业用气量10%以上,给予一次性新增气费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10万元。

三、拉动三产消费(180万元以内)

(七)春节营业补助。对限额以上服务业、商贸企业(含个体)在春节期间持续正常营业6天(含6天)以上的,给予该企业(含个体)1万元奖励。

(八)商贸促销补助。一季度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含个体)中,营业额增速25%及以上的企业、营业额增速15%及以上的个体,以增速从高到低按企业、个体总数的40%、60%设置一、二等奖,分别给予企业2万元、1万元和个体1万元、0.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限额以上营利性(含非营利性)服务业企业营业额增速30%及以上的企业,以增速从高到低按企业总数的40%、60%设置一、二等奖,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九)发放消费券。针对在丹棱县注册登记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娱乐等商家,开展2021年“消费促进季”消费券投放活动,投放电子消费券资金100万元,促进经济回暖向上。

四、促进建筑提质(30万元以内)

(十)建筑业补助。对2021年一季度建筑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5%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万元;房地产销售同比增长15%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万元。

五、奖补流程

符合春节期间奖补条件的企业(含个体)于2月24日前向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符合一季度期间奖补条件的企业(含个体)于4月15日前提交相关申报材料,行业主管部门于月底前按程序完成审核,5月份兑现到位。凡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发生安全环保事故、发生劳资纠纷及弄虚作假的企业不予补助。

六、责任分工

县经信局负责工业企业申报、审核和奖补细则制定解释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生猪养殖企业补助申报、审核和奖补细则制定解释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建筑企业申报、审核和奖补细则制定解释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电商(含微商)、三产企业(含个体)申报、审核和奖补细则制定解释工作。

七、本奖补措施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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