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87920708/dlxbgs/2020-0088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日期: | 2020-09-08 |
发布机构: | 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丹棱府办函〔2020〕23号 |
四川丹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部门: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20〕42号)和《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眉山市天然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眉府办字〔2020〕4号)有关要求,为全面加强我县天然水域禁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保护我县天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修复生态环境,县政府决定成立丹棱县天然水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统筹协调全县天然水域禁捕工作;研究制定有关工作措施;督促指导各成员单位按职责认真做好天然水域禁捕工作,协调解决有关突出问题,确保禁捕工作有序推进。
二、组成人员
组长:黄秀航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荣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曾贤清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肖琳县政府副县长
余鹏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陈学奎县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
徐文祥县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
张开强县发改局局长
余跃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易玉琴县财政局局长
徐毅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蒋林丹棱生态环境局局长
顾建峰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进县水利局局长
叶晓梅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何述明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内设禁捕、打击非法捕捞、市场监管3个工作专班,分别由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组建,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邀请其他单位(部门)参加。
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