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8606031/2020-0015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日期: | 2020-05-12 |
发布机构: | 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丹棱府办函〔2020〕10号 |
四川丹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单位、部门:
为加强对全县尘肺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眉山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等三个领导小组的通知》(眉府办字〔2020〕2号),县政府决定成立丹棱县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部署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重点任务;对全县尘肺病预防、诊断、诊疗、康复等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推进尘肺病防治信息化建设;协调推动县级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长: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丹棱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总工会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健康局局长陈光烨兼任,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股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受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三)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