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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87920708/dwzwfwzx/2024-0004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6-14
发布机构: 丹棱县行政审批局 文号:
丹棱县惠企政策办事指南

1.文旅产业发展

1.1丹棱民宿奖补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丹棱县

(四)适用地区:丹棱县

(五)有效期:2022年12月21日至2025年12月20日

(六)申请对象:丹棱民宿业主

(七)申报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行业标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对一次性投入100万元且规范经营3个月以上,可申报被评定为“丹棱民宿”。对已经评定为“丹棱民宿”,并继续改扩建总投资额达到100万元、300万元的,经竣工验收并规范经营3个月以上的,可申报“丹棱民宿改扩建奖补”。对投资总额超过200万元的“丹棱民宿”,引进知名品牌运营商(运营中的项目数量5家及以上)进行管理或加盟经营6个月及以上的,可申报“丹棱民宿品牌运营奖补”。对民宿企业客房年销售额达到50万元、100万元的,可申报“丹棱民宿客房销售额奖补”

(八)申报时限:2022年12月21日至2025年12月20日

(九)兑现标准:被评定为“丹棱民宿”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已经评定为“丹棱民宿”,并继续改扩建总投资额达到100万元、300万元的,经竣工验收并规范经营3个月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对投资总额超过200万元的“丹棱民宿”,引进知名品牌运营商(运营中的项目数量5家及以上)进行管理或加盟经营6个月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民宿企业客房年销售额达到50万元、100万元的,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奖励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按相关程序申报兑现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28-37207766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28-12345

(十四)受理地址:丹棱县外西街6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87号窗口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申请材料

(一)民宿规范经营相关证照材料

材料要求:证照复印件1份,内容真实有效。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公安备案等登记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民宿建筑的产权证明(或住宅合法产权人证明),租赁经营应当同时提供房屋租赁协议;

4.标明经营场所各层出入口、内部通道、客房房号等功能区分布以及监控、消防等技防设施安装位置的平面示意图;

5.投资总额的合法有效证明材料;

6.规范经营满3个月以上的经营流水及明细等佐证材料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7.申报改扩建补助资金的“丹棱民宿”项目,另须提供改扩建投资总额的合法有效证明材料;

8.申报“丹棱民宿”品牌运营奖励的项目,另须提供引进品牌运营商管理或加盟经营的合同(协议)及运营商运营中项目5家以上的佐证资料;

9.申报民宿客房年销售额奖励资金的企业,另须提供企业客房年销售额的合法、有效凭证。

(二)丹棱县服务业企业(单位)奖励申请表

材料要求:原件3份。

(三)企业(单位)奖励申请报告

材料要求:原件3份,落款处加盖单位公章。

1.文旅产业发展

1.2等级民宿、天府旅游名宿奖补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丹棱县

(四)适用地区:丹棱县

(五)有效期:2022年12月21日至2025年12月20日

(六)申请对象:新评为甲级民宿、乙级民宿、丙级民宿、天府旅游名宿的企业

(七)申报条件:企业被认定为甲级民宿、乙级民宿、丙级民宿、天府旅游民宿

(八)申报时限:2022年12月21日至2025年12月20日

(九)兑现标准:对新评为天府旅游名宿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新评为甲级民宿、乙级民宿、丙级民宿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按相关程序申报兑现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28-37207766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28-12345

(十四)受理地址:丹棱县外西街6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87号窗口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申请材料

(一)企业申请奖补的申报报告

材料要求:原件3份,落款处加盖单位公章。

(二)新获评甲级民宿、乙级民宿、丙级民宿、天府旅游名宿的上级评定文件及申报的原件

材料要求:原件1份,落款处加盖单位公章。

1.文旅产业发展

1.3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国家AAA级、AA级旅游景区奖补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丹棱县

(四)适用地区:丹棱县

(五)有效期:2022年12月21日至2025年12月20日

(六)申请对象:新评为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或生态旅游示范区、国家AAA级、AA级旅游景区的企业

(七)申报条件:企业被认定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或生态旅游示范区、国家AAA级、AA级旅游景区的

(八)申报时限:2022年12月21日至2025年12月20日

(九)兑现标准:对新评为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或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新评为国家AAA级、A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8万元一次性补助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按相关程序申报兑现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28-37207766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28-12345

(十四)受理地址:丹棱县外西街6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87号窗口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申请材料

(一)企业申请奖补的申请报告

材料要求盖章文件3份。

(二)新获评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或生态旅游示范区、国家AAA级、AA级旅游景区的上级评定文件及申报资料原件

材料要求:盖章原件1份。

1.文旅产业发展

1.4国家I类、II类旅游厕所奖补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丹棱县

(四)适用地区:丹棱县

(五)有效期:2022年12月21日至2025年12月20日

(六)申请对象:新评为国家I类、II类旅游厕所的管理主体(企业)

(七)申报条件:被认定国家I类、II类旅游厕所的

(八)申报时限:2022年12月21日至2025年12月20日

(九)兑现标准:对新评为国家Ⅰ类、Ⅱ类旅游厕所的,分别给予企业1万元、0.5万元一次性补助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按相关程序申报兑现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28-37207766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28-12345

(十四)受理地址:丹棱县外西街6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87号窗口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申请材料

(一)企业申请奖补的申请报告

材料要求盖章文件3份。

(二)新获评为国家Ⅰ类、Ⅱ类厕所的认定文件及申报资料

材料要求:原件1份。

1.文旅产业发展

1.5天府旅游名品、美食以及特色旅游商品奖补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丹棱县

(四)适用地区:丹棱县

(五)有效期:2022年12月21日至2025年12月20日

(六)申请对象:新评为天府旅游名品、天府旅游美食、国家级特色旅游商品(金奖、银奖、铜奖或类似相同级别)、省级特色旅游商品(金奖、银奖、铜奖或类似相同级别)的企业

(七)申报条件:新评为天府旅游名品、天府旅游美食、国家级特色旅游商品(金奖、银奖、铜奖或类似相同级别)、省级特色旅游商品(金奖、银奖、铜奖或类似相同级别)的

(八)申报时限:2022年12月21日至2025年12月20日

(九)兑现标准:对新评为天府旅游名品和天府旅游美食的,给予企业5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参选国家级特色旅游商品,获得金奖、银奖、铜奖或类似相同级别的,分别给予企业2万元、1万元、0.5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参选省级特色旅游商品,获得金奖、银奖、铜奖或类似相同级别的,分别给予企业1万元、0.8万元、0.5万元一次性补助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按相关程序申报兑现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28-37207766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28-12345

(十四)受理地址:丹棱县外西街6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87号窗口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申请材料

(一)企业申请奖补的申报报告

材料要求:盖章文件3份。

(二)新获评天府旅游名品、天府旅游美食、国家级特色旅游商品(金奖、银奖、铜奖或类似相同级别)、省级特色旅游商品(金奖、银奖、铜奖或类似相同级别)的认定文件及申报资料

材料要求:盖章文件1份。

2.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补助

2.对新获得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认证的给予补助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丹棱县

(四)适用地区:丹棱县

(五)有效期:2022年12月21日至2025年12月20日

(六)申请对象: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或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认证的企业

(七)申报条件:企业的生产技艺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或企业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认证

(八)申报时限:2022年12月21日至2025年12月20日

(九)兑现标准:对新获得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认证的,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分别给予企业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补助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待上级批复后及时兑现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28-37207766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28-12345

(十四)受理地址:丹棱县外西街6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87号窗口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申请材料

申报企业(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企业(单位)奖励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生产经营情况、主营业务收入等基本情况(不超过400字)。

(二)丹棱县服务业企业(单位)奖励申请表。

(三)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认证文件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支持园区建设

3.1对当年新批准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的奖补)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丹棱县各乡镇

(四)适用地区:丹棱县

(五)有效期:2025年12月31日

(六)申请对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七)申报条件:当年新批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八)申报时限:奖补申报通知发出后一周内申报

(九)兑现标准:对当年新批准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后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28-37207766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28-12345

(十四)受理地址:丹棱县外西街6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87号窗口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申请材料

(一)公司营业执照

材料要求: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合法有效,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签字处加盖单位公章。

(二)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文件

材料要求:复印件1份,认定文件应为正式文件。

3.支持园区建设

3.2对当年新获得有机食品、绿色食品认证的,分别奖励创建经营主体3万元、2万元。对有机食品、绿色食品认证期满取得续认证的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丹棱县各乡镇

(四)适用地区:丹棱县

(五)有效期:2025年12月31日

(六)申请对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七)申报条件:当年新获得有机食品、绿色食品认证,对有机食品、绿色食品认证期满取得续认证

(八)申报时限:奖补申报通知发出后一周内申报

(九)兑现标准:对当年新获得有机食品、绿色食品认证的,分别奖励创建经营主体3万元、2万元。对有机食品、绿色食品认证期满取得续认证的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后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28-37207766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28-12345

(十四)受理地址:丹棱县外西街6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87号窗口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申请材料

(一)有效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证书

材料要求: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证书合法有效,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签字处加盖单位公章。

(二)有机食品、绿色食品认证文件

材料要求:复印件1份,认定文件应为正式文件。

4.支持种业高质量发展

4.1对县域内当年新取得杂交水稻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A证的种业企业或当年新落户丹棱县的县外A证种业企业,并在丹棱县开展制种生产3000亩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企业10万元奖励;县域内当年新取得杂交水稻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B证的种业企业或当年新落户丹棱县的县外B证种业企业,并在丹棱县开展制种生产1500亩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企业5万元奖励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丹棱县各乡镇

(四)适用地区:丹棱县

(五)有效期:2025年12月31日

(六)申请对象:种业企业

(七)申报条件:县域内当年新取得杂交水稻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A证的种业企业或当年新落户丹棱县的县外A证种业企业,并在丹棱县开展制种生产3000亩及以上;县域内当年新取得杂交水稻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B证的种业企业或当年新落户丹棱县的县外B证种业企业,并在丹棱县开展制种生产1500亩及以上

(八)申报时限:奖补申报通知发出后一周内申报

(九)兑现标准:对县域内当年新取得杂交水稻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A证的种业企业或当年新落户丹棱县的县外A证种业企业,并在丹棱县开展制种生产3000亩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企业10万元奖励;县域内当年新取得杂交水稻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B证的种业企业或当年新落户丹棱县的县外B证种业企业,并在丹棱县开展制种生产1500亩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企业5万元奖励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后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28-37207766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28-12345

(十四)受理地址:丹棱县外西街6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87号窗口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申请材料

(一)杂交水稻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材料要求:复印件1份,当年新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A证或B证合法有效,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签字处加盖单位公章。

(二)种植规模证明文件

材料要求:复印件1份,证明文件由企业属地乡镇出具,说明种植地详细位置,种植面积,并附上种植实地照片。乡镇经办人员在证明文件签章处签字并加盖乡镇公章。

4.支持种业高质量发展

4.2实施杂交水稻制种特色保险,对当年购买杂交水稻制种特色保险的,补贴保费90元/亩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丹棱县各乡镇

(四)适用地区:丹棱县

(五)有效期:2025年12月31日

(六)申请对象:制种企业

(七)申报条件:当年购买杂交水稻制种特色保险

(八)申报时限:奖补申报通知发出后一周内申报

(九)兑现标准:对当年购买杂交水稻制种特色保险的,补贴保费90元/亩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后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28-37207766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28-12345

(十四)受理地址:丹棱县外西街6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87号窗口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申请材料

(一)杂交水稻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材料要求:复印件1份,杂交水稻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签字处加盖单位公章。

(二)购买杂交水稻制种特色保险保单

材料要求:复印件1份,保单合法有效。

4.支持种业高质量发展

4.3对当年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核心育种场的,一次性分别奖励100万元、30万元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丹棱县各乡镇

(四)适用地区:丹棱县

(五)有效期:2025年12月31日

(六)申请对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七)申报条件:当年成功创建为国家级、省级核心育种场

(八)申报时限:奖补申报通知发出后一周内申报

(九)兑现标准:对当年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核心育种场的,一次性分别奖励100万元、30万元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后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28-37207766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28-12345

(十四)受理地址:丹棱县外西街6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87号窗口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申请材料

(一)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证书

材料要求: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证书合法有效,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签字处加盖单位公章。

(二)各级核心育种场认定文件

材料要求:复印件1份,认定文件应为正式文件。

4.支持种业高质量发展

4.4辖区内养殖场,当年从国内引进纯种母猪补助1000元/头,引进纯种公猪补助1200元/头;当年从国外引进原种母猪补助3000元/头,引进原种公猪补助5000元/头。每个养殖场累计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丹棱县各乡镇

(四)适用地区:丹棱县

(五)有效期:2025年12月31日

(六)申请对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七)申报条件:辖区内养殖场,当年从国内引进纯种母猪、公猪;当年从国外引进原种母猪、公猪

(八)申报时限:奖补申报通知发出后一周内申报

(九)兑现标准:辖区内养殖场,当年从国内引进纯种母猪补助1000元/头,引进纯种公猪补助1200元/头;当年从国外引进原种母猪补助3000元/头,引进原种公猪补助5000元/头。每个养殖场累计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后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28-37207766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28-12345

(十四)受理地址:丹棱县外西街6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87号窗口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申请材料

(一)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证书

材料要求: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证书合法有效,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签字处加盖单位公章。

(二)引种相关证明文件

材料要求:复印件1份,证明文件应包含种源证明、引种手续、检疫证明、付款发票等相关文件,证明文件有制发单位公章。

4.支持种业高质量发展

4.5辖区内水产养殖场当年新取得国家级、省级水产原良种场资格的,一次性分别奖励20万元、8万元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丹棱县各乡镇

(四)适用地区:丹棱县

(五)有效期:2025年12月31日

(六)申请对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七)申报条件:辖区内水产养殖场当年新取得国家级、省级水产原良种场资格

(八)申报时限:奖补申报通知发出后一周内申报

(九)兑现标准:辖区内水产养殖场当年新取得国家级、省级水产原良种场资格的,一次性分别奖励20万元、8万元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后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28-37207766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28-12345

(十四)受理地址:丹棱县外西街6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87号窗口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申请材料

(一)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证书

材料要求: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证书合法有效,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签字处加盖单位公章。

(二)各级水产原良种场认定文件

材料要求:复印件1份,认定文件应为正式文件。

4.支持种业高质量发展

4.6对新建非财政性投资额不低于800万元的柑桔无病毒良种繁育中心,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丹棱县各乡镇

(四)适用地区:丹棱县

(五)有效期:2025年12月31日

(六)申请对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七)申报条件:新建非财政性投资额不低于800万元的柑桔无病毒良种繁育中心

(八)申报时限:奖补申报通知发出后一周内申报

(九)兑现标准:对新建非财政性投资额不低于800万元的柑桔无病毒良种繁育中心,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后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28-37207766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28-12345

(十四)受理地址:丹棱县外西街6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87号窗口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申请材料

(一)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证书

材料要求: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证书合法有效,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签字处加盖单位公章。

(二)建设合同、票据等建设相关资料

材料要求:复印件1份,建设相关资料合法有效,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签字处加盖单位公章。

(三)苗木来源证明文件

材料要求:复印件1份,苗木来源证明文件合法有效,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签字处加盖单位公章。

5.支持农业绿色发展

5.全域实施“双替双升”行动,每年新认证5个绿色生产示范基地,每个奖励0.2万元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丹棱县各乡镇

(四)适用地区:丹棱县

(五)有效期:2025年12月31日

(六)申请对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七)申报条件:新认证为绿色生产示范基地

(八)申报时限:奖补申报通知发出后一周内申报

(九)兑现标准:每年新认证5个绿色生产示范基地,每个奖励0.2万元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后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28-37207766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28-12345

(十四)受理地址:丹棱县外西街6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87号窗口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申请材料

(一)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证书

材料要求: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证书合法有效,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签字处加盖单位公章。

(二)绿色生产示范基地认定文件

材料要求:复印件1份,认定文件应为正式文件。

6.支持优秀企业发展

6.鼓励水果初加工企业技术改良升级、规范运行,每年评选5个优秀企业,每个奖励1万元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丹棱县各乡镇

(四)适用地区:丹棱县

(五)有效期:2025年12月31日

(六)申请对象:水果初加工企业

(七)申报条件:当年被评为优秀

(八)申报时限:奖补申报通知发出后一周内申报

(九)兑现标准:每年评选5个优秀企业,每个奖励1万元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后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28-37207766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28-12345

(十四)受理地址:丹棱县外西街6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87号窗口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申请材料

(一)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证书

材料要求: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证书合法有效,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签字处加盖单位公章。

(二)优秀认定文件

材料要求:复印件1份,认定文件应为正式文件。

7.物流快递业发展

7.物流快递业业务量及增速增长奖补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丹棱县

(四)适用地区:丹棱县

(五)有效期:2022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18日

(六)申请对象:邮政快递企业

(七)申报条件:每年快递上行(发件)业务量达到50万件、100万件、200万件、500万件及以上,且年增速在30%以上

(八)申报时限:次年申报上一年奖励

(九)兑现标准:支持物流快递业发展,对每年快递上行(发件)业务量达到50万件、100万件、200万件、500万件及以上,且年增速在30%以上的物流(快递)经营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1万元、2万元、3万元、5万元奖励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按程序报批后发放奖励资金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28-37207766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28-12345

(十四)受理地址:丹棱县外西街6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87号窗口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申请材料

(一)丹棱县服务业企业(单位)奖励申请表

材料要求:原件3份,在企业(单位)名称处加盖公章。

(二)企业(单位)奖励申请报告

材料要求:包含生产经营情况、主营业务收入等基本情况。(3份)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材料要求:复印内容清晰。(3份)

8.交商邮合作

8.村级末端网点经营及派件奖补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丹棱县

(四)适用地区:丹棱县

(五)有效期:2022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年18日

(六)申请对象:邮政快递企业

(七)申报条件:物流(快递)经营主体在村级设置快递网点,且经营1年以上

(八)申报时限:次年申报上一年奖励

(九)兑现标准:支持交商邮合作,打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对物流(快递)经营主体在村级设置快递网点,且经营1年以上,每个网点给予0.2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支持村级物流末端网点发展,对村级末端网点派件(下行),每件快递给予0.2元补助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按程序报批后发放奖励资金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28-37207766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28-12345

(十四)受理地址:丹棱县外西街6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87号窗口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申请材料

(一)丹棱县服务业企业(单位)奖励申请表

材料要求:原件3份,在企业(单位)名称处加盖公章。

(二)企业(单位)奖励申请报告

材料要求:包含生产经营情况、主营业务收入等基本情况。(3份)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材料要求:复印内容清晰。(3份)

9.企业挂牌上市

9.1企业完成规范化改制、股份制改造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丹棱县

(四)适用地区:丹棱县

(五)有效期:2027年6月19日

(六)申请对象: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在丹棱县域内的企业

(七)申报条件:

1.省、市上市后备企业完成规范化改制。

2.省、市上市后备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

(八)申报时限:次年1月底前

(九)兑现标准:

1.对省、市上市后备企业完成规范化改制的,给予10万元鼓励资金。

2.对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因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转增股本而产生的个人所得税,优化股权结构引进战略投资等方式转让股权而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以及规范此前年度财务而补缴的税费,由县财政“一事一议”方式给予产业发展资金支持。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按程序报批后兑现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28-37207766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28-12345

(十四)受理地址:丹棱县外西街6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87号窗口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申请材料

(一)企业资本市场融资鼓励资金申请表

材料要求:原件2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签字处加盖单位公章。

(二)企业营业执照

材料要求:复印件2份,加盖单位公章。

(三)完成规范化改制、股份制改造证明材料

材料要求:复印件2份,加盖单位公章。

9.企业挂牌上市

9.2企业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丹棱县

(四)适用地区:丹棱县

(五)有效期:2027年6月19日

(六)申请对象: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在丹棱县域内的企业

(七)申报条件:省、市上市后备资源库并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

(八)申报时限:次年1月底前

(九)兑现标准:

对纳入省、市上市后备资源库并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10万元鼓励资金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按程序报批后兑现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28-37207766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28-12345

(十四)受理地址:丹棱县外西街6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87号窗口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申请材料

(一)企业资本市场融资鼓励资金申请表

材料要求:原件2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签字处加盖单位公章。

(二)企业营业执照

材料要求:复印件2份,加盖单位公章。

(三)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证书

材料要求:复印件2份,加盖单位公章。

9.企业挂牌上市

9.3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丹棱县

(四)适用地区:丹棱县

(五)有效期:2027年6月19日

(六)申请对象: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在丹棱县域内的企业

(七)申报条件:

1.首次在“新三板”基础层挂牌。

2.首次从“新三板”基础层转到创新层挂牌。

3.直接在“新三板”创新层挂牌。

(八)申报时限:次年1月底前

(九)兑现标准:

1.对首次在“新三板”基础层挂牌的企业,给予100万元鼓励资金。

2.对首次从“新三板”基础层转到创新层挂牌的企业,再给予100万元鼓励资金。

3.对直接在“新三板”创新层挂牌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鼓励资金。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按程序报批后兑现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28-37207766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28-12345

(十四)受理地址:丹棱县外西街6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87号窗口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申请材料

(一)企业资本市场融资鼓励资金申请表

材料要求:原件2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签字处加盖单位公章。

(二)企业营业执照

材料要求:复印件2份,加盖单位公章。

(三)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明文件

材料要求:复印件2份,加盖单位公章。

9.企业挂牌上市

9.4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奖补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丹棱县

(四)适用地区:丹棱县

(五)有效期:2027年6月19日

(六)申请对象: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在丹棱县域内的企业

(七)申报条件:

1.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行股票上市(包括深交所、上交所、北交所)的企业或在境外主要资本市场上市。

2.县域内企业将拟上市母公司注册地迁至本县并在3年内成功上市。

3.县域内首家上市。

4.在丹棱县外、符合我县产业发展方向、连续两年净利润为正的A股上市公司迁入我县。

5.上市挂牌企业通过配股、发行可转债、增发新股(不包括向大股东定向增发)等方式募集资金,并按其融资金额投入本县的5‰。

6.县内上市公司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投资并购产业链上下游产业资源,形成产业集群。

(八)申报时限:次年1月底前

(九)兑现标准:

1.企业到北交所上市。

(1)对企业上市申请被北交所首次正式受理的,给予200万元鼓励资金。

(2)对成功在北交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再给予鼓励资金200万元。

2.企业到沪深交易所和境外主要资本市场上市。对企业上市申请被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首次正式受理的,给予200万元鼓励资金,并按上市地点、板块不同,再分类给予鼓励。

(1)对成功在深交所创业板、港交所、纽交所、纳斯达克、伦交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再给予600万元鼓励资金。

(2)对成功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和深交所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再给予800万元鼓励资金。

3.县域内企业将拟上市母公司注册地迁至本县并在3年内成功上市的,再给予企业鼓励资金500万元。

4.对县域内首家上市企业,一次性给予企业鼓励资金200万元。

5.注册地在丹棱县外、符合我县产业发展方向、连续两年净利润为正的A股上市公司迁入我县,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鼓励资金。鼓励县外“新三板”挂牌企业迁入我县,并按在我县投资额的2%,给予每户企业最高200万元鼓励资金。

6.上市挂牌企业通过配股、发行可转债、增发新股(不包括向大股东定向增发)等方式募集资金,并按其融资金额投入本县的5‰,给予上市挂牌企业单笔最高200万元鼓励资金。

7.对我县上市公司主动发起的针对非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按交易金额的5‰,给予上市公司单笔最高200万元鼓励资金。

(十)兑现方式:其他

(十一)兑现时限:按程序报批后兑现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28-37207766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28-12345

(十四)受理地址:丹棱县外西街6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87号窗口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申请材料

(一)企业资本市场融资鼓励资金申请表

材料要求:原件2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签字处加盖单位公章。

(二)企业营业执照

材料要求:复印件2份,加盖单位公章。

(三)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相关证明文件

材料要求:复印件2份,加盖单位公章。

10.免费寄递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减免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丹棱县

(四)适用地区:丹棱县

(五)有效期:长期

(六)兑现对象:在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事项的企业和群众

(七)兑现标准:群众、企业在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的证照和资料等可享受免费寄递服务

(八)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九)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28-37207766、028-37203696

(十)监督投诉电话:028-12345

(十一)咨询地址:丹棱县外西街6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前台咨询导办台和三楼60号窗口

11.免费印章刻制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减免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丹棱县

(四)适用地区:丹棱县

(五)有效期:长期

(六)申请对象:全县注册登记的新开办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含个体工商户)

(七)申报条件:全县注册登记的新开办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含个体工商户)

(八)申报时限:2020年5月起

(九)兑现标准:符合条件的,首次刻制印章免费(4枚)

(十)兑现方式:快申快享

(十一)兑现时限:1个工作日

(十二)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28-37207766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028-12345

(十四)受理地址:丹棱县外西街6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87号窗口

(十五)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申请材料

(一)营业执照

材料要求: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法人身份证

材料要求:原件和复印件(1份)

12.免费文印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政策类别:减免类

(二)政策类型:财政支持

(三)执行层级:丹棱县

(四)适用地区:丹棱县

(五)有效期:长期

(六)兑现对象:在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业务且需要复印的群众及企业

(七)兑现标准:群众、企业在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业务过程中需要复印资料的可享受免费文印服务

(八)兑现方式:免申即享

(九)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咨询电话:028-37207766

(十)监督投诉电话:028-12345

(十一)咨询地址:丹棱县外西街6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咨询台

13.“个转企”奖励

一、基本信息

政策类别

资金奖补

扶持金额

10000元/户

申报对象

个体工商户

申报时限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兑享方式

即申即享

扶持标准

符合条件的给予10000元/户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

成立时间1年以上,有实际税收贡献,特别是达到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或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纳入重点培育库,并加强指导帮扶。对成立时间1年以内、市场主体规模过小等不具备转企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不得纳入重点培育库。对未纳入重点培育库的个体工商户,原则上不得转型为企业,但符合入库条件并自愿转企的,可支持转型为企业。

责任单位

丹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处室

行政审批股

联系人

熊鑫磊

联系电话

028-37204560






二、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眉山市“十四五”时期“转企升规”财税金融支持办法》的通知(眉财规〔2022〕3号)

2.关于印发《眉山市“个转企”便利化服务实施细则》的通知(眉民经办〔2022〕10号)

3.关于做好“个转企”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市监函〔2023〕544号)

三、申报流程

专窗申报:申请→受理→审核→上报→奖励

四、材料列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份数

备注

1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

原件

1

办事人员提供

2

股东身份证

原件

1

办事人员提供

3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原件

1

范本登记机关提供

4

股东会决议或决定

原件

1

范本登记机关提供

5

公司章程

原件

1

范本登记机关提供

6

公司住所证明

原件

1

办事人员提供

7

税务部门出具的原个体工商户无欠税证明

原件

1

办事人员提供

五、办理时限

收件即办

六、办理地址

丹棱县外西街6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企业开办专区

七、工作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14.丹棱县支持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基本信息

政策类别

资金奖补

扶持金额

以具体申报事项为准

申报对象

全县商贸服务业经营主体、商协会

申报时限

则上次年申报上一年度奖补资金

兑享方式


扶持标准

奖励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丹棱县支持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丹棱府规〔2022〕4号)的相关规定。奖励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若奖励标准比上级奖补标准高,且享受了上级奖补,县级奖补予以补差。

申报条件

(一)在丹棱县区域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贸服务业商协会、经营主体。

(二)当年未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的,未发生重大劳资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引发较大群体性事件的,无违法失信、行政处罚或经营异常信息的,以及其他被认定为不宜享受商贸服务业发展奖补资金的商协会、经营主体。

责任单位

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股室

商贸流通股

联系人

胡女士

联系电话

028-37202106






二、政策依据

《丹棱县支持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丹棱府规〔2022〕4号)

三、申报流程

(一)常规项目

1.资料申报。

(1)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商协会和经营主体进行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需查验原件的材料应注明原件已审核),提出初审意见,汇总后报县市场监管局。

(2)上年度新入统的经营主体提供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报表,县统计局核实限额(规模)以上经营主体上年度营业额增速;上年度新入统经营主体由县统计局提供名单。

(3)申报奖补资金的商协会、经营主体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丹棱县支持商贸服务业发展财政性奖补资金申报表。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正副本)或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无对公账号需提供法人银行账号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单位名称变更或组织机构代码变更情况的,还需提供反映名称或代码变更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其他相关资料。包含商协会或企业简介、1—12月份批发零售商品和销售库存表或1—12月份住宿餐饮经营情况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或个人所得税汇算申报表、入统证明、品牌创建、固定资产投资或提升改造总额等相关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及申请支持条款、资金金额等内容。

上述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2.资料审核。县市场监管局征求县税务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等部门意见,形成初步名单。

3.党组会通过。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会讨论奖补初步名单。

4.名单公示。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会讨论通过的名单挂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5.评审通过。县政府分管商贸、服务业副县长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等相关单位对公示名单及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6.报请审定。评审无异议后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确定最终奖补名单。

7.奖补发放。县财政局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定事项通知及时拨付到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时拨付到享受奖补资金的单位或个人。

(二)其他临时性项目

其他临时性项目按照“一事一议”,单独制定方案,方案需明确提供的申报资料及必要事项。

1.方案制定。方案征求县税务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等部门意见,形成方案初稿。方案初稿报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会讨论。

2.名单公示。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会讨论通过的名单挂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3.评审通过。县政府分管商贸、服务业副县长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等相关单位对公示名单及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4.报请审定。评审无异议后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最后审定。

5.奖补发放。县财政局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定事项通知及时拨付到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时拨付到享受奖补资金的单位或个人。

四、材料列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份数

1

丹棱县支持商贸服务业发展财政性奖补资金申报表

原件加盖公章

2

2

营业执照复印件(正副本)或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无对公账号需提供法人银行账号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五、办理时限

原则上次年申报上一年度奖补资金

六、办理地址

县市场监管局403办公室、各行业主管部门

七、工作时间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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