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87920708/sfj/2023-000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日期: | 2023-01-17 |
发布机构: | 丹棱县司法局 | 文号: |
为加快推进眉山对外开放示范区创建工作,为重大经贸决策、重大经贸活动保驾护航,促进丹棱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服务对象
丹棱县各级党委、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二、服务内容
(一)法律知识培训。积极参与全市组织的针对全县乡(镇)以上招商工作人员开展的系统化法治专题培训,就招商引资中坚持的基本原则、常见问题、项目谈判要点、相关政策以及合同的风险审查等进行重点提示。
(二)合法性审核。会同县市场监管局,邀请县党政法律顾问对拟出台涉经贸政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核和贸易政策合规审查,确保履行征求公众意见、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
(三)法律咨询。针对各级党委、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遇到的法律问题和争议,通过12345或12348服务热线、网络、电话等线上咨询渠道,从专业角度提供法律咨询、智能诊断、指导建议等服务,帮助尽快摆脱困境,同时做好线下法律咨询窗口接待工作。
(四)法律援助
1.实行法律援助“预约办”、“网上办”,引导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通过“一网通办”在线提交法律援助预申请材料。
2.对在重大经贸活动中发生劳动报酬纠纷申请法律援助的农民工,免于核查经济状况。
3.实行法律援助应急保障,对于诉讼时效即将届满等紧急情况,为受援人先行提供法律援助。
(五)人民调解
1.开展矛盾纠纷受理、分流、调解、反馈工作,为各级党委、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提供精准、优质、高效非诉解纷服务。
2.大力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各类型调解衔接联动,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鼓励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3.积极开展排查化解,统筹各方资源力量,推进矛盾纠纷妥善处置解决,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营商环境。
(六)法律服务指引
1.开展“以法助企”活动,组织引导律师行业为企业提供免费“法治体检”,深化“律所与商会联系合作”机制,针对企业法律难题,开展个性化法律服务,帮助企业依法经营,应对各类法律风险。
2.指导本辖区律师发挥积极作用,帮助企业梳理适用金融、税收、社保等支持性政策,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为企业把好法律关、政策关。
(七)公证服务
1.保全证据。为全县重大项目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在化解施工进度、结算等纠纷中提供强有力证据支持,发挥公证职能作用。
2.现场监督。在经贸活动中办理涉及抽签、抓阄的现场监督公证,确保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增强活动公信力。
三、申请方式和所需材料
(一)法律知识培训
1.申请方式
线上、线下向县司法局申请
2.所需要材料
需要正式公文或公函
(二)合法性审核
通过外网协同向县司法局申请。
(三)法律咨询
线上和线下服务均无需申请。
(四)法律援助
1.申请方式
线下提交法律援助申请。
2.所需材料
(1)法律援助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
(3)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和有代理权的证明。
(4)经济状况说明表、告知承诺书或经济困难证明。
(5)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涉及的案件材料。
(五)人民调解
1.申请方式
当事人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提起申请。
2.所需材料
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时,一般需要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口头申请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填写纠纷登记表,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当事人也可以通过传真、网络等方式提交调解申请。
(六)法律服务指引
拔打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系电话预约。
(七)公证服务
1.申请方式
线下提交公证申请。
2.所需材料
(1)公证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材料(自然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
(3)代理人身份材料、授权委托书;
(4)与公证对象有利害关系的证明,如经济合同;
(5)其他相关材料,如抽签规则。
四、办理路径
(一)法律知识培训
对招商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有需求的单位(部门),可来函提出培训需求,由县司法局组织法律专业人士开展专题培训。来函通过外网协同发县司法局。
(二)合法性审核
通过外网协同发县司法局。
(三)法律咨询
1.拨打12348(12345)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2.登录“12348”四川法网(https://sc.12348.gov.cn/)进行留言咨询或实时咨询。
3.拨打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4.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咨询窗口,进行现场咨询。
(四)法律援助
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窗口,现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
(五)人民调解
直接向行业性专业性、乡镇、村(居)、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人民调解。
(六)法律服务指引
拔打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电话预约
(七)公证服务
1.拨打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电话预约。
2.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证窗口,现场办理。
五、联系方式
丹棱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丹棱县齐乐镇外西街6号市民服务中心2楼;联系电话:02837203148; 联系人:毛锐强。
齐乐镇公共法律服务站:丹棱县齐乐镇丹名路52号;联系电话:02837262269;联系人:陈法辛。
仁美镇公共法律服务站:丹棱县仁美镇母店街20号;联系电话:02837281657;联系人:张宇。
杨场镇公共法律服务站:丹棱县杨场镇东顺街12号;联系电话:02837266933;联系人:唐铭。
张场镇公共法律服务站:丹棱县张场镇下正街6号;联系电话:02837108442;联系人:胡秦伟。
顺龙乡公共法律服务站:丹棱县顺龙乡骡子街145号;联系电话:13438604657;联系人:卢帮清。
本操作办法由丹棱县司法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