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87920708/dlxbgs/2022-0018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日期: | 2022-01-20 |
发布机构: | 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丹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县政协九届六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答复
谢志仙、宋祥徽、王业美、万玲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县城市公共服务部分配套设施的建议》(第21号)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根据你们的提案内容,我局对你们反映的问题非常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政务服务大厅外(齐乐公园停车场旁)原规划有专用停车区域作为临时便民停车点,但未设置遮雨棚。
二、措施方案
一是关于政务服务大厅外的电瓶车、摩托车遮雨棚的建议,我局会同县住建局人员到现场实地查看了该地段,由于人行道路面太窄,榙建雨棚不符合齐乐公园整体规划,影响城市风貌,且榙建后人行道宽度不足1.5米,不符合创文要求,因此不能搭建。
二是关于公交车换乘站台缺座位和遮雨棚,遇下雨天不方便乘车人尤其是老人和小孩候车的建议,县交通运输局将另行回复说明情况,
三是滨河路至大雅路无公用厕所的建议,经县住建局现场查勘,滨河南路沿大雅路至工业大道段,可以在熊河碥片区配套建设公厕,县住建局已将提案告知县自然资源局纳入该片区规划,在熊河碥片区建设中一并实施。
你们对以上答复是否满意或有其他建议,请填写征求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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