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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87920708/dlxbgs/2022-0018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2-01-21
发布机构: 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丹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县政协九届六次会议第36号提案的答复

夏春雷、郭兴建、刘敏、胡玮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城区餐饮行业垃圾回收桶使用的建议》(第36号)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根据你们的提案内容,我局对你们反映的问题非常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眉山市人民政府研究全市餐厨垃圾收运和处理工作的纪要》(眉府阅〔2021〕16号)要求,丹棱县纳入眉山市餐厨垃圾收运和处理工作范围。为加快推进我县餐厨垃圾收运和处理工作,确保餐厨集中统一、安全规范处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将全县餐厨垃圾实行市场化运营。

二、措施方案

(一)向餐饮店铺、学校、企业等产废单位和个人发放市级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餐厨垃圾规范处置通告》,并在大雅公众号和大雅丹棱AAP发布通告。

(二)2021年6月22日,按照眉山市人民政府要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与眉山市城投中恒能公司签订餐厨垃圾委托收运、处置协议,由市城投中恒能公司对丹棱县餐厨垃圾统一收运处置。2021年6月25日,眉山市城投中恒能公司对丹棱县餐厨垃圾进行统一收运处置。

(三)按照《通告》要求,收运单位(市城投中恒能公司)首次免费为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提供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全密闭专用收集容器,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负责专用收集容器的日常维护和更新。同时,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必须将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容器统一放置在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每天定时由收运人员到指定地点统一收运。

(四)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对餐厨垃圾收集桶管理情况加强日常巡查,严格按照《通告》要求执行,为我县创文工作助力。

您对以上答复是否满意或有其他建议,请填写征求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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