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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第一批2024年电动自行车案件查办典型案例
来源:丹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表时间:2024-10-31 10:38 【字号:  

【案情概述】

丹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全链条专项整治中,丹棱县某车行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经监督抽查2批次,检验结论:标识与警示语、布线、导线与连接、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项目不符合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该局进行了立案调查,2024年7月22日,对当事人下达了处罚决定书。

【查办结果】

当事人销售不合符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丹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相应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