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丹棱府办发(2022)2号)要求,对四川丹棱经济开发区开展区域评估,现将评估成果(部分)予以公布。
丹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