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西北气矿临时占用丹棱县齐乐镇石桥社区6组集体土地2.6662公顷,作为大深101井钻前建设项目临时用地,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二年,从2024年2月29日至2026年2月28日止。
二、临时占地期满或停止使用后,及时组织复垦土地,复垦土地质量不得低于以前(以农业局验收为准),耕作层土壤厚度不低于0.5米。
三、临时用地期间不得改变用途。
联系地址:丹棱县关帝路1号
联系电话:37203891
丹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