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四川省丹棱县2021年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调整方案的批复》(眉农计〔2022〕20号)文件要求,经丹棱县山康家庭农场进行自查验收并提出书面验收申请。2024年6月26日,我局组织验收组(专家3人,监督2人)进行了验收,确认已完成项目建设内容,验收合格。经审计,丹棱县山康家庭农场项目总投资112.688876万元,其中财政资金33万元,自筹资金79.688876万元。
公示时间:2024年7月4日-2024年7月8日,公示期间,欢迎监督,若有不实,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
联系人:何春承 联系方式:13890352092
丹棱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