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意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西北气矿临时占用丹棱县顺龙乡青龙村3组集体土地1.4930公顷,作为大深001-5井钻前工程建设项目油气田勘探临时用地,临时使用土地期限四年,从2024年5月27日至2028年5月26日止。
二、临时占地期满或停止使用后,及时组织复垦土地,复垦土地质量不得低于以前(以县农业农村局验收为准),耕作层土壤厚度不低于0.5米。
三、《临时使用林地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期满时应及时依法续期。
四、临时用地期间不得改变用途。
联系地址:丹棱县关帝路1号
联系电话:37203891
丹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