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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江、朱丹军、朱树国、吴树兰宗地部分土地改变用途补缴土地出让金公示
来源:丹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表时间:2024-03-21 11:27 【字号:  

按照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眉府发〔2020〕11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审批,我局现将朱江、朱丹军、朱树国、吴树兰宗地部分土地改变用途补缴土地出让金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4年3月28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照文件要求收取朱江、朱丹军、朱树国、吴树兰宗地部分土地改变用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丹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28-37202891

序号

权利人

土地面积(㎡)

改变用途面积(㎡)

拟补缴改变用途土地出让金(万元)

备注

1

朱江、朱丹军、朱树国、吴树兰

1266.40

207.64

4.90


公示单位:丹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