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县审计局对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森林资源保护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针对审计核查发现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进行了积极整改。根据审计整改工作要求,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林地保护制度执行不严,违规占用林地33.88亩问题。审计局下发林地疑点图斑中33.88亩位于丹蒲快速路道路两旁,经核实为栽植树木成活率不达标。我局已协调由交通部门结合3.12植树节,及时补植补种树木,已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二)临时占用林地监管不到位问题。经核查,丹棱县仁美镇剥顶山砖瓦用页岩矿项目及丹棱县仁美镇钟山砖瓦用页岩矿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延期、临时使用林地到期未督促办理延期手续,不符合相关规定。我局已经责令业主及时完善资料,办理审批手续。
(三)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县国有林场违规使用2017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有林场改革)购买退休职工慰问品。我局遵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违规使用的资金进行了回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四)集体林地和死绝户林地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未上交集体账户问题。齐乐镇集体林地退耕还林补助资金7964元未及时存入集体账户,是由于各村代领人使用的社保账户均未有短信提醒、且长时间未使用社保银行卡导致该问题,经督促已于2023年3月2日至6日存入村集体账户。张场镇集体林地和死绝户退耕还林补助3421.75元,2022年12月19日入账集体账户3420元。仁美镇集体退耕还林补助5340元,已于2022年12月13日存入村集体账户。
(五)行政处罚案件执行监督不到位问题。对原丹棱县自然资源局责令代某某在2021年12月31日前补种树木192株。代某某未进行补种,县规自局未进行后续监管。2023年3月1日,我局已督促代某某进行补种。3月10日,代某某已在齐乐镇石桥社区元山村8组林地内进行异地补种192株树木。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强化林地的监督和管理,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加强使用林地行政许可决定书延期和逾期失效补办的督促和指导。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监管,严格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使用,确保资金使用范围、对象、标准符合规定,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保障项目有序推进。三是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建立县规自局、公安局之间的协同联动机制,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及时跟踪督促,确保执行到位。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