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部令2018年第2号部长令《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和《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连续三年及以上未参加年度检查审验的拖拉机,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公告牌证作废、注销登记。现依法依规对下列拖拉机(共2台)号牌、行驶证公告予以作废。车主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三十日内持原拖拉机行驶证和车主身份证到丹棱县农业农村局进行核实,否则予以注销登记。
序号 |
车牌号 |
姓 名 |
1 |
川38-18916 |
罗坤弟 |
2 |
川38-18950 |
罗树华 |
丹棱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