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眉府发〔2020〕11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审批,我局现将丹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转出让及改变用途补缴土地出让金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3年12月26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照文件要求收取县住建局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转出让及改变用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丹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28-37202891
序号 |
权利人 |
土地面积(㎡) |
划拨转出让及改变用途面积(㎡) |
划拨转出让及改变用途拟补缴土地出让金(万元) |
备注 |
1 |
丹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1598.48 |
21598.48 |
3598.31 |
|
公示单位:丹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