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3〕51号)《眉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眉财农(2023)14号)《丹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丹棱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的决议》文件,我县2023年中省级(第二批)和市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1547万元,现将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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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丹棱县农业农村局第二办公区
附件:2023年中省级(第二批)和市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丹棱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