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本人申请,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土地出让管理的通知(川国土资〔2017〕4号)和丹棱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丹棱府定字第20号),我局现将祝树清超土地面积补缴土地出让金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3年8月9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照文件要求收取祝树清超土地面积补缴的土地出让金。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丹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28-37202891
序号 |
权利人 |
土地面积(㎡) |
超土地面积面积(㎡) |
拟补缴超土地面积出让金 (元) |
备注 |
1 |
祝树清 |
176.2 |
33.67 |
1818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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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单位:丹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