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川水函〔2023〕795号)要求,我局完成了杨场河山区河道信息复核填报,并建立了“河长责任人、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等“四个责任人”名单,现按照相关要求向社会公示。
特此公告。
附件:丹棱县山区河道名录及“四个责任人”名单
丹棱县山区河道名录及“四个责任人”名单
序号
河流
名称
流经
乡镇
河长责任人
行政首长责任人
主管部门责任人
巡查管护责任人
备注
1
杨场河
杨场镇
罗均
杨鸿
戴轶琴
龙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