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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转出让、改变用途补缴土地出让金
来源:丹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表时间:2023-06-13 21:57 【字号:  

按照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眉府发〔2020〕11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审批,我局现将丹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转出让、改变用途补缴土地出让金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3年6月20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照文件要求收取丹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转出让、改变用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丹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28-37202891

序号

权利人

土地面积(㎡)

划拨转出让面积(㎡)

拟补缴划拨转出让土地出让金(万元)

改变用途面积(㎡)

拟补缴改变用途出让金(万元)

备注

1

丹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422.84

5422.84

88.64

5422.84

248.37


2

丹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743.18

11743.18

191.94

11743.18

537.84


丹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