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诊所备案信息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以下诊所撤销备案材料,经审查,符合撤销备案要求,回收作废诊所备案凭证。现将撤销诊所备案信息公示如下:
丹棱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23日
诊所备案名单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诊疗
科目
备案编号
经营性质
1
丹棱卓记诊所
丹棱县齐乐镇葡园路13号
熊莲
内科
PDY19041051142417D2192
营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