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四川省丹棱县2021年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调整方案的批复》(眉农计〔2022〕20号)文件要求,经丹棱县鸡公山养猪场进行自查验收并提出书面验收申请。2023年3月13日,我局组织验收组(专家3人,监督1人)进行了验收,确认已完成项目建设内容,验收合格。经审计,丹棱县鸡公山养猪场项目总投资285.0526万元,其中财政资金81万元,自筹资金204.0526万元。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3日-2023年3月25日,公示期间,欢迎监督,若有不实,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
联系人:杨攀玉 联系方式:13547857922
丹棱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3日